[續開放社會及其敵人第7章 領導的原則上一小節]成功。在批判民主,倡導專製統治的過程中,他明確地提出了這樣的問題:假如人民的意願是他們不應當統治,而應由專製君主來統治,將會怎麼樣?自由的人,柏拉圖表示,可以行使其絕對的自由,先是蔑視法律、最終蔑視自由本身並叫嚷著要求有一位專製君主,這並不只具有牽強的可能,它發生過許多次;而每當此種情況發生時,都使那些視多數人統治或類似的統治原則爲政治信條的基礎的民主主義者
于尴尬的境地。一方面,他們所采納的這個原則要求他們只能贊成多數人統治而反對其他形式的統治,因而贊成新的專製君主,在另一方面,這一原則又要求他們應當接受一切由多數人達成的協定,因此(多數人提出的)新的專製統治也不例外。他們理論的非一致
,必然使他們的行動蒼白無力。我們這些要求由被統治者對統治者實行製度上的、特別是通過多數人的投票推翻政府的權利的民主主義者,因此就必須把這些要求建立在比任何相矛盾的統治權理論更有說服力的理論之上。(本章下面的部分將簡明地揭示這種可能
。)
我們已經看到,柏拉圖已幾近發現自由和民主的悖論。但柏拉圖和他的追隨者們所忽略了的一點是,統治權理論的所有的其他形式都會産生類似的不一致。一切統治權理論都是自相矛盾的。比如說,我們可以選擇“最聰明的”或“最好的”作爲統治者。但“最聰明的人”因其智可能會覺得不是他而是該由“最好的人”來統治;“最好的人”因其善可能會作出應由“多數人”統治的決定。即便是統治權理論的“法治”形式也爲同樣的批評敞開大門,認識到這一點相當重要。其實這一點早已有人清楚地認識到了,如赫拉克利特的話所表明的:“法律同樣可以規定,獨裁者的意志必須遵從。”
總結這一簡略的批判,我相信,人們可以斷言,統治權理論無論在經驗上還是在邏輯上,其地位都是脆弱的。至少我們可以要求,如果沒有仔細地考慮其他的可能,就千萬不要采納這種理論。
要表明一種民主的控製理論可以不受統治權停論的束縛而發展確非難事。我心裏以爲,該理論與其說理所應當地出自多數人統治的善與正直的學說,不如說恰恰出自專製統治的卑鄙。說得更精確些,它依靠的是決定、或者對建議的采納來避免或抵禦專製。
我們可以對政府的兩種主要類型作一區分。第一種形式組成的政府我們可以通過不流血的方式推翻——例如,通過普選;也就是說,該社會製度提供了被統治者可能推翻統治者的方式,而該社會條件也確保這些製度不會輕易地被那些握有權力的人破壞。第二種形式組成的政府,被統治者除了舉行成功的革命外,無別的推翻政府的出路——也就是說,在多數情況下,但非所有情況。我認爲“民主”一詞是對第一種類型政府的最簡便的標簽,而“專製”或“獨裁’酒詞則適合第二種類型,我相信,這也基本符合傳統用法。但我想明確提出,我們觀點的任何部分都不取決于對這些標簽的選擇。假如有人想顛倒用法(如今天經常所做的那樣),那麼,我只想說,我喜歡他所稱的“專製”,反對他所稱的“民主”;一切想發現“民主”“真正”或“根本上”意味著什麼的企圖,比如說,把這個術語轉譯成“人民的統治”,我會認爲它們與主題無關而拒絕接受。(盡管“人民”可能會以推翻相威脅從而影響他們的統治者的行爲,但在任何具的實踐的意義上,他們從未統治過他們自己。)
如果我們照我的建議運用這兩個標簽,那麼我們現在就可以把這個建議,即爲了避免專製去創設、發展、保護政治製度,看作是一項民主政策的原則。這項原則並不意味著我們就可以發展出這樣的製度,它要不完善無缺,要不完全可靠,要不就能確保民主政府采納的政策優秀而明智——甚至必然要比一個仁慈專製統治者所采納的政策更好更明智。(既然沒有做出這樣的判斷,民主的悖論就可以避免。)不過,就采納民主原則所隱含的意味我們可以說的是,可以肯定接受民主製度下的哪怕是一項壞政策(只要我們能爲和平演變工作)要比服從哪怕是何等明智何等仁慈的專製製度更加可取。由此看來,民主理論並非建立在多數人應當統治這一原則之上;不如說,諸如普選和代議製政府等各種各樣的民主控製的平等主義方法,應當被視爲經過斟酌後,在普遍存在著的對專製統治的不信任傳統中的一項合理而有效的製度,防止專製的製度。這些製度永遠需要改善,並且要爲它們自身的改善提供諸種渠道。
所以只要誰接受了這種意義上的民主原則,他就不一定認爲民主選舉的結果是對正確的事物之權威的反映。盡管他將接受多數人的決定,因他想使民主製度運轉下去,但他覺得,只有用民主的方式反對它,並爲它的修正做工作,他才是自由的。難道他應當眼目睹多數人通過投票毀壞民主製度那一天的到來,然後這段悲傷的經曆將告誡他,還不可能有避免專製統治的安全可靠的辦法。但這沒有削弱他跟專製統治戰鬥的決心,也沒有暴露出他的理論的非一致
。
回到柏拉圖那裏,我們發現,他通過對“誰應當統治”這一問題的強調,不言自明地承認了統治權的一般理論。對統治者的製度控製和對他們之間權力的製衡這個問題還沒有等到提出來就已經被消滅了。興趣已由製度轉向全成員,現在最迫切的問題成了挑選出那些天生的領袖,並訓練他們的領導才能。
有些人認爲在柏拉圖的理論裏,家的福祉歸根結底是個道德和精神問題,取決于個人及個人的責任,而不是非人格的製度結構。我相信柏拉圖主義的這種觀點是膚淺的。一切長期的政治活動都是製度
的。沒有人可以例外,即便是柏拉圖。領導的原則並沒有用個人問題取代製度問題,它不過帶來新的製度問題罷了。如我們將要看到的,製度甚至肩負起了這樣一項任務,即挑選未來領袖的任務,這就超出了我們對一種製度的合理要求。因此,認爲製衡理論與統治權理論之間的對立對應于製度主義與人格主義是一個錯誤。柏拉圖的領導原則遠離純粹的人格主義,因爲它包括了製度的運作,確實可以說,一種純粹的人格主義是不可能的。但也必須說,一種純粹的製度主義同樣不可能。不僅製度的結構包含有重要的人格決定,而且即使是最好的製度,如民主製衡,它的功用也常常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相關的人。製度好似堡壘,它們得由人來精心設計並
縱。
個人因素與製度因素在一種社會境遇中的區別常常被民主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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