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慎重考慮之後,除了作一些無關緊要的詞句改動外,我按原樣第二次提出最初曾在本書第一版發表過的利息理論。對于引起我注意的所有異議,我唯一的答複是請參考第一版的原文。我本來是樂于縮短第一版原文的,而這些異議恰恰促使我不要這樣做。因爲在我看來,本來是原文中最冗長和最費解以致有損于論點的簡明和說服力的部分,由于它們正確地預計到其後最重要的異議,所以就獲得了存在的權利,而原先這種權利也許是它們所不具有的。
尤其是早先的解說清楚地表明了我並不否認利息是現代經濟的正常要素——否定它確實是荒謬的——而且相反地力圖解釋它,我幾乎無法理解那種認爲我曾經否定過利息的見解。利息是現在購買力對未來購買力的一種貼。這種貼
有幾方面的原因。其中許多原因是毫無疑問的。消費
貸款的利息就是關于這點的一個實例。任何人
在意外的困境(例如,假設火災毀壞了一家企業),或者正在預期未來收入的增加(例如,假設一個學生是他的一位富有而
弱的姑母的繼承人),對現在一百馬克的估價要更高于對未來一百馬克的估價,這是不需要解釋的;在這些場合,利息可能存在,那也是不言自明的。各種類型的政府信用需要,都屬于這種情況。經常存在這種情況的利息,即使在沒有發展的循環流轉中,它們也會顯然存在,但是,這樣的利息,並不構成需要解釋的重大的社會現象。而後者是由生産
貸款的利息構成的。在資本主義製度下,到
都可以發現這類利息,而不只是在新企業中才會産生它們。我只是要揭示生産
利息的源泉在于利潤;生産
利息本質上是利潤的派生物;並且,生産
利息,象我稱之爲收益的“利息方面”的東西那樣,會從成功地實現了生産要素新組合而得來的利潤,發展到對整個經濟
系,甚至擠進舊的工商企業領域,在那裏的生活中如果沒有發展,利息就不是一個必要的要素。這就是我們所說的“靜態經濟不知道有生産
利息”的全部含義——這無疑是我們洞察資本主義的結構及其運行的基礎。在以上的分析中,這難道不是幾乎不言而喻的嗎?任何人都不能否認正如商業形勢決定利息率的變動一樣——而商業形勢通常僅指現行經濟的發展速度,也就是說,不考慮非經濟力量的影響——爲此,創新所需要的貨幣就構成了貨幣市場上産業需求的主要因素。從這一點以至認識到主要的現實因素,也是根本的理論因素,這不是進了一大步嗎?因爲只有通過這個主要的根本因素——創新,才會使對貨幣需求的其它源泉發生作用,而後者——即
在周而複始的重複運行中的經過考驗的舊工商企業對貨幣的需求——通常完全不必進入貨幣市場,因爲舊工商企業可以從生産的現行收益中得到足夠的資金。于是,其它的理論也可以由此推導出來,特別是關于利息是跟隨貨幣,而不是跟隨商品實物,而來的這一條定理。
我關心的是真理,而不是我的理論的獨創。我尤其願意盡可能地將我的理論建立在龐巴維克的理論基礎之上,不管龐巴維克是怎樣堅決地拒絕一切的思想交流。按照他的觀點,即使他立刻轉到利息是對現時商品的貼
,但也首先要肯定它是一個購買力的問題。在他斷定利息是對目前購買力的價值貼
所根據的三條著名的理由中,我僅反對一條:即利息是未來享受的“貼現”,這一條龐巴維克要求我們完全接受,似乎個中原因是無須任何說明的。另一方面,我可以要求他稱之爲慾望與滿足手段之間的變動關系的一條理由,作爲一個公式使我的理論適應于它。關于第三條理由,即所謂“迂回的生産方法”,該怎麼說呢?如果龐巴維克要是嚴格地堅持他的“采用迂回的生産方法”的說法,並且遵循它所包含的涵義,那麼它就會成爲一種企業家的行動——也就是我所說的進行新組合這一概念的許多從屬的情景之一。他沒有這樣做;但我相信,借助他本人的分析就能說明,僅靠已經實行並結合在循環流轉中的迂回生産方法的簡單重複,也不會産生純收入。于是很快就達到了這一點,從那裏我們的解釋就進入到一條根本不同的路程。可是,我們的分析自始至終都滿足了龐巴維克價值理論的需要,而且沒有任何地方招致龐巴維克迄今爲止所提出的任何反對意見。
1.正如經驗告訴我們,資本的利息是流向一定類型的個人的永久的純收入。它來自何
?又爲什麼如此?首先,有一個這種商品流的源泉問題:要有這種商品流,首先必須有一個這種流所發源的價值存在。其次,有一個這種價值如何成爲特定個人可以撈取錢財的原由問題,也就是在商品世界中,這種價值流的原因問題。最後,有一個困難得多的問題,也可以看作是資本的利息的中心問題,這種商品流的永久不斷的流動是如何發生的,利息又怎樣成爲一個人們可以消費而不損害他的經濟地位的純收入呢?
利息的存在之所以構成一個問題,是因爲我們知道,在正常的循環流轉中,全部價值産品都必須歸于原始的生産要素,即歸于勞動和土地的服務;從而,來自生産的全部收入必須在工人和土地所有者之間進行分配,除了工資和地租以外,不可能還有永久的純收入。一方面有競爭,另一方面又有歸屬過程,這就必然會消滅收入超過費用的任何剩余,以及産品價值超過
現在産品中的勞動和土地的服務價值的任何余額。原始生産資料的價值必須形影不離地與産品價值聯結在一起,並且不能允許兩者之間有一點永久
的差距存在。但是,利息的存在是一個事實。現在問題在哪裏呢?
這種兩難的困境是令人費解的,比起利潤中相對容易解決的類似問題來,還要費解得多。因爲利潤只是一個暫時的,而不是永久
的,商品之流的問題。因而我們不會遇到利潤同競爭和歸屬這種根本
的和不容置疑的事實之間的尖銳沖突;相反,我們能有把握地作出這樣的結論,即勞動和土地的服務是收入的唯一源泉,而且勞動和土地服務的純收益不會由于上述事實而減少爲零。對于這種兩難困境,我們可以通過兩種不同的途徑來進行分析。
第一,可以承認利息。那麼,它必須解釋爲一種工資或者地租,並且,由于把它說成是地租是不大可行的,那麼就把它作爲工資吧:作爲對工資收入者的掠奪(剝削理論),作爲資本家勞動的工資(這是字面意義上的勞動價值論),或者作爲現在生産工具和原料中的勞動的工資(例如詹姆斯·穆勒和麥卡洛克的概念)。所有這三方面的解釋都有人嘗試過。對于龐巴維克的批評我只……
經濟發展理論第五章 資本的利息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