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任何理論,只找少數幾個似乎支持這種理論的事例是絕對不夠的。如果將這種理論的各種預言應用到大量的實例中去,而僅對其中的少數進行討論,那麼總是有這種可能:只分析了那些碰巧與這種理論相一致的例子,而以後對取得的其他證據進行透徹的分析卻表明,這種理論是靠不住的。本書中的理論有著多方面的推論,可以解釋不同
家與不同曆史時期的一系列如此驚人廣泛的現象,遺憾的是無法考慮對這種理論進行徹底而細致的全面檢驗。這種全面檢驗不僅一本書的篇幅遠遠不夠,而且所要求的知識面也比作者所具有的或能夠希望獲得的要廣泛的多。然而,此
並不列舉無代表
的事例,因爲我們考察的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不久對
民收入作首次正式估計以來的所有發達
家增長率情況(見第一章內的表1.1);這樣,就我們所考慮的戰後發達
家的情況來說,就不可能只考慮了那些碰巧適合于這種理論的事例。爭論的問題也許在于,這種理論是否符合這些
家增長率的所有重大變化,或只符合它們之中的大部分;但是,由于我們同時還強調其他因素的重要
,因此,甚至其中最值得懷疑的數據,也能在某種程度上表明本書理論是符合發達
家戰後經驗的。
另一方面,還存在這種可能:即戰後發達
家本身在某些方面並不具有代表
,而這些方面對于確定這種理論的可信程度(如果有的話)是至關重要的。具
說,一種實際的可能
是:這些
家的數據符合這種理論純屬偶然,雖然各
工業對比與短期經濟增長模式所提供的附加證據以及來自美
48個州的大量確鑿數據說明,這種可能
非常之小。另一種可能
是有某種全然不同的因果機製在起作用,並産生與本書理論所預示的幾乎相同的結果。第三種可能
是,對于這些
家來說,這種理論是正確的或者大
是正確的,但不能應用到像發展中
家或共産主義
家這些其他類型的社會中去。
本書闡明的理論符合現代史初期的英、荷蘭和法
的經驗,符合該時期內歐洲各
的增長模式以及19世紀美
和德
的增長狀況,而其方法本身已在某種程度上可以防止出現上述各種可能
。實際上,正如我們將在最後一章所看到的那樣,此理論也與兩次大戰之間時期所表現出來的某些異乎尋常的特征相一致,因此,可以認爲這種理論也適用于中世紀晚期以來西方各
完全背離正常經濟軌道的情況。
但無論有多少附加證據可以證明此理論符合發達家和西方現代經濟的發展曆史,但它仍有某些令人信服的結論可能不符合非西方社會(也許日本除外)。也許非西方社會中有各種不同的因果關系在起作用。正如學識淵博的馬克斯·韋伯(max weber)所說:西歐基督教、尤其是清教主義的某些精神對于資本主義和經濟進步是特別有利的。盡管對于韋伯這種迷人的論點在曆史上衆說紛纭,但我們不得不懷疑:是否本書所述形成集團的過程也只限于西方的文化或宗教觀念,從而只會在西方文明中出現?除非在幾個具有其他文化傳統的社會中存在著類似形成集團過程的證據,否則不應輕率地認爲同樣的趨勢將會在其他文明世界中起作用。
實際上,在各種非西方社會中存在著大量的形成集團過程的迹象。例如,在穆斯林家(甚至是麥加),在拜占庭、中
,在古希臘時期,甚至在巴比倫王
都曾經存在過各種行會組織。而且這些行會都帶有與卡特爾目標同樣僵化與保守的標記:如限製會員資格、固定價格、長期學徒製(只有會員子女和
屬才能豁免)、以及限製産業和革新的規章製度。正如在近代許多研究工作發現在發達的和發展中的
家中同樣都存在著對于價格和盈利機會的反應一樣,可以預期在極不相同的文化和宗教傳統的社會中也同樣地存在著渴望從卡特爾化和政治權力中獲得收益的強烈願望。盡管當不發達狀況下的那一部分世界不能像歐洲經濟史那樣提供十分明顯的對比,但問題仍然是清楚的,這就是說:無論在那一種文化背景下,行會和其他分利集團對于經濟效率和經濟增長通常都具有同樣有害的影響。
19世紀後期的中經濟提供了一個很好的例子。盡管在19世紀中葉太平天
動亂中某些行會受到了破壞,但行會仍是強有力的,尤其是在19世紀後期。中
問題的權威霍西·巴勞·摩西(hosea ballou morse),(他在中
開辟“通商口岸”期間,當過一段時間的中
海關專員)在他的著作《中
行會》(1909年發表)中寫道:“所有的中
貿易行會都無例外地進行事無巨細的幹預和要求其成員利益完全一致,而且其行會章程並非虛設而要強製執行。其結果是團
對個人的專製,以及形成一種按其本質來說是妨礙企業自主
、個人獨立
和首創精神的控製
系”。
某些經濟學家爭辯說,除非動用政府的強製權,否則不可能存在強力的壟斷和卡特爾獨占權;然而中行會提供了異乎尋常的明顯例證,說明上述觀點是錯誤的。在行會和政府官員之間確實存在著共生關系,從而可以應用政府的強製權力以實現行會與政府官員之間的共同利益。然而,摩西是這樣描述的:“這種商業行會已發展成熟,並
離政府而獨立于政府之外;它們……製訂了自己的法規,以它們自己的方式和方法來強製施行這些法規。”摩西證明中
的行會能夠強製執行它們的各種法規:
部分地由于中世紀形成的輿論的強大推動力以及幾個世紀中行會所采取的聯合抵製行動的發展,行會事實上獲得了對于它們各自貿易的強大和幾乎是毫無限製的控製……行會對其成員的絕對控製,不是由于任何特權或別人所授予的權力,而是由于團聯合的權威以及由此而産生的對于個人的強製……手工藝者與其說是作爲一個行會成員,倒不如說是像一個光身遭受暴風雪襲擊的行人。
甚至行會會員個人就其行會中的利益向政府上訴之前如果不報請行會審議,他也會受到排斥。另一位評論家丹尼爾·j.麥克戈旺(daniel j.macgowan)在具說明行會的作用時,作了下列引證:如果“上訴者事前沒有將問題提交行會,而是直接求助于政府官員,那麼他將受到輿論譴責,而且他以後針對行會提出的任何訴訟將不予理睬而被駁回。”
行會的權力甚至可以用來反對政府。在麥克戈旺的關于金箔行會的報告中就有一個這方面的可怕的例子。這種金箔行會提供皇帝大量購買的金箔。行會章程……
國家興衰探源第六章 不平等、歧視與發展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