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廣告運營以來,家一直致力于廣告法規的起草工作,力爭使我
的廣告經營管理走上科學化、製度化、法律化的軌道,並與世界廣告業接軌。
1982年,務院頒布了《廣告管理暫行條例》,對廣告經營管理的範圍、職能等方面給予了界定。1987年,
務院進一步頒布《廣告管理條例》,對廣告中的違法行爲進行了界定,使廣告行業有行動的准則。
在此基礎上,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又製定了《廣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1994年10月27日,被全
人大常委會通過,已成爲我
廣告行業的基本法規。
與廣告法規相配套,家就特殊行業也製定了不同的廣告管理規則,如三品(葯品、食品、化妝品)廣告、醫療器械廣告、
育廣告等(我們將在下一章中詳述),廣告業的健康離不開合理的行業製度,如廣告代理製度和行業自律等等。

在廣告發展初期,我的廣告行業沒有一定的規範。隨著廣告法規的製定,廣告的規範化也越來越重要。
廣告規範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七個方面:
廣告管理機關
我的廣告管理機關是
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廣告管理機關的主要職責有5方面:
一是宣傳、貫徹並執行廣告管理法規;
二是根據需要擬定單項管理規章;
三是對申請經營廣告者進行審查、登記,並核發廣告營業執照;
四是依法檢查和監督廣告宣傳和廣告經營活動,查違法廣告;
五是指導廣告協會的工作。
對廣告經營者的管理
廣告經營者要從事廣告業務,必須按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分別情況辦理審批登記手續。
(一)專營廣告業務的企業,應持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兼營廣告業務的事業單位,應持有《廣告經營許可證》;
(三)具備經營廣告業務能力的個工商戶,應持有《營業執照》;
(四)兼營廣告業務的企業,應辦理經營範圍變更登記;
(五)臨時廣告經營單位應持有《臨時
廣告經營許可證》。
所有廣告經營者都必須按照家規定設置會計帳簿,依法納稅,並接受財政、審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檢查監督。
在廣告經營活動中,廣告經營者不得進行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爲,不得刊播、設置、張貼違反規定的廣告。
對廣告客戶的管理
廣告客戶是指申請刊登、播放、設置、張貼廣告的單位。
廣告客戶申請刊播、設置、張貼的廣告,其內容應當在廣告客戶的經營範圍或者家許可的範圍內。申請發布廣告的客戶,應當提交各類相應證明的原件或經原出證部門簽章、公證機關公證的複製件,如標明獲獎的商品廣告,應當提交本屆、本年度或者數屆、數年度連續獲獎的證書,並在廣告中注明獲獎級別和頒獎部門;標明專利權的商品廣告,應當提交專利證書,等等。
對廣告內容的管理
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騙用戶和消費者。
廣告有下列內容之一的,不得刊播、設置、張貼:
(1)違反我法律、法規的;
(2)損害我民族尊嚴的;
(3)有中旗、
徽、
歌標志、
歌音響的;
(4)有反動、婬穢、迷信、荒誕內容的;
(5)弄虛作假的;
(6)貶低同類産品的;
(7)其它單項法規規定不准作爲廣告內容發布的等等。
對發布虛假廣告、欺騙用戶和消費者的,要發布更正廣告;使消費者蒙受損失或有其它侵權行爲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受害者可以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侵權進行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廣告合同的管理
廣告合同是指廣告經營單位與廣告客戶就刊登、播放、設置、張貼廣告簽訂的經濟合同。
廣告經營者承辦或代理廣告業務,應當與客戶或被代理人簽訂書面合同,明確各方的責任。作爲廣告合同主的廣告經營單位和廣告客戶必須具備法定的資格條件,所簽合同的內容必須真實、明白,不得簽訂法律禁止廣告宣傳的合同。
對廣告收費標准的管理
廣告的收費標准,由廣告經營者製訂,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廣告業務的代理費標准,應由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會同
家物價管理機關製訂;戶外廣告的場地費、建築物占用費的收費標准,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會同物價、城建部門協商製訂,報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如果廣告經營單位要調整廣告收費標准,須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物價部門批准。
對廣告違法行爲的罰
廣告客戶或廣告經營者違反廣告法規規範之有關規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根據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公開更正、通報批評、沒收非法所得、罰款、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或者廣告經營許可證等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廣告客戶或廣告經營者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罰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
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廣告客戶或廣告經營者的違法行爲使用戶和消費者蒙受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面對廣告業的現狀,一個緊迫而且嚴肅的問題應該提上有關部門的議事日程,那就是要在廣告業中開展轟轟烈烈的“打假”鬥爭。
外在這方面有成功的經驗值得借鑒。
1975年,美廣播事業協會訂立了《美
電視廣告規範》,對廣告的內容、真實
、時間等都做了嚴格的規定,就內容而言,禁止烈酒、香煙、算命、占星廣告,經常在兒童節目中出現的卡通人物也禁止在廣告中出現,攻擊、誹謗競爭的廣告更是禁止播映。
對廣告的真實要求嚴格,象葯品廣告不得使用“安全可靠”、“毫無危險”、“無副作用”等語言,有證明
質的廣告,必須有真實的人或事爲證。
1993年,世界上最大的計算機軟件出版商美微軟公司在其廣告中宣稱,它出售的“微軟文字”軟件是“世界上最流行的文字
理軟件”。
但是微軟公司的這一過度自我吹虛,終于受到了比它小得多的一家對手的起訴。因出版“文美”文字理軟件而著名的文美公司向設在紐約的美
聯邦地區法院提供的由獨立市場跟蹤機構所作的統計表明:全世界每售出5……
方圓廣告戰第四章 《廣告法》:千呼萬喚始出來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