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廣告
對煙、酒廣告,《廣告法》中有明確的規定:
“禁止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發布煙草廣告。
禁止在各類等候室、影劇院、會議廳堂、育比賽場館等公共場所設置煙草廣告”。
根據《廣告法》的規定,煙草廣告可以出現在以上媒以外的地方,但要受到嚴格的控製和管理,主要有:
1.煙草廣告中必須標明“吸煙有害健康”;
2.煙草廣告中禁止使用下列文字、畫面:
(1)鼓勵、提倡、引誘人們吸煙的文字、語言或畫面;
(2)有吸煙形象的畫面;
(3)有兒童、少年形象的畫面,另外,對一些變相的煙草廣告也明令禁止:
1.冠以煙草商標名稱的特約刊播欄(節)目、文藝演出和育賽事預告等形式的廣告;
2.前述形式的廣告,雖不冠以煙草商標名稱,但在畫面、背景等顯示煙草産品或其商標,或不含有煙草産品或其商標,但屬于煙草産品的創意廣告;
3.在介紹煙草企業的廣告中,介紹煙草産品或其商標;
4.關于煙草産品獲得各種榮譽稱號的祝賀廣告;
5.煙草産品商標同時用于其它産品的,刊播其它産品廣告時,必須標明該産品的名稱,否則,視同煙草廣告。
因此,廣告客戶申請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以外的媒介做卷煙廣告時,要有相應的許可證明: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權的省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做廣告的證明;
(二)煙草生産企業交驗《煙草生産許可證》,卷煙經營單位交驗《煙草專賣許可證》;
(三)産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
(四)要做廣告的煙草産品,需提交它的《商標注冊證》。
酒廣告
在《廣告法》中,對酒廣告也作了相應的規定,主要是與食品和化妝品廣告一樣,在內容必須符合衛生許可的事項,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葯品混淆的用語。
根據《廣告法》規定,允許獲得優、部優、省優質産品獎的烈
酒做廣告和39度以下(含39度)的酒做廣告。
按照以上規定,部分酒類廣告可以出現在所有媒上,但要提交有關合格的證明: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管理局或其授權的省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做廣告的證明;
(二)産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
(三)産品獲獎證書;
同時,在酒類廣告中,不得出現下列文字或畫面:
(1)鼓勵、提倡、引誘人飲酒的文字、語言或畫面:
(2)有飲酒形象的畫面;
(3)有兒童、少年形象的畫面。
科技廣告是指含有技術轉讓、技術培訓、技術服務等內容的廣告。
技術轉讓,是指將具有一定技術平和實用價值的科技成果,由一方轉讓給另一方的活動,包括技術轉讓和非專利技術轉讓。
申請發布技術轉讓廣告時,應交驗家科技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單位出具的技術成果鑒定證明,其中專利轉讓,還要交驗
家專利局核發的專利證書。
技術服務,是指掌握技術的一方利用智力及其條件爲他人服務,包括傳授技術和經驗,提供技術信息,進行技術“診斷”,解決生産難題,提供工藝和技術。
申請發布技術服務廣告,應交驗核有技術服務經營項目的《營業執照》,其中含有傳授或提供技術內容的,還要交驗家科技主管機關或其授權單位出具的證明其所傳授或提供的技術實用、可靠的證明。
技術培訓,是指掌握技術的一方,提出爲他人舉辦專業知識和生産實踐經驗的授課和人才培訓。
申請發布技術培訓廣告,應當交驗核有技術培訓經營項目的《營業執照》和縣以上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出具的准許辦學的證明。
文藝演出廣告,是指營業的廣告。
申請發布文藝演出廣告時,需交驗《演出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非演出單位臨時組織的營業演出廣告,需交驗縣以上文化主管部門准許演出的證明。
四、出版發行廣告出版物包括報紙、期刊、圖書、錄音帶、錄像帶等。
報社、期刊社申請發布報紙、期刊出版發行廣告時,需交驗《報刊登記證》。
出版社申請發布圖書出版發行廣告時,需交驗新聞出版管理機關批准其成立出版社的證明,並在廣告中注明出版單位的名稱。
錄音帶、錄像帶等音像製品出版發行廣告時,廣告客戶需交驗家批准其成立音像製品出版社的證明。
出版物出版發行廣告中,嚴禁用情、凶殺的文字和圖畫招徕訂戶和購買者。
嚴格禁止非法出版物,即不是家批准的出版單位印製的在社會上公開發行的報紙、期刊、圖書、錄音帶、錄像帶和內容婬穢、反動的出版物做廣告。
兼營廣告業務的報社、期刊、電臺、電視臺,不得在正式報紙、期刊和其它內部出版物做出版發行廣告。
非正式報刊,指持有“內部報刊准印證”,用于本系統、本單位指導工作、交流經驗、交換信息,並在行業內部進行交換的資料、非商品
內部報刊。
內部發行的正式報刊、圖書不得在公開發行的報刊和廣播、電視上做出版發行廣告。
內部發行的正式報刊、圖書,是指只能在內按指定範圍征訂、發行,不得在社會上公開征訂、陳列、銷售和禁止向
外發行的報刊、圖書。
報社、期刊、電臺、電視臺做征集廣告的啓事,應當持有《廣告經營許可證》。非正式報刊,不得做征集廣告的啓事。
招生廣告,是指具有一定辦學能力的單位,面向社會發布招生信息,廣告客戶申請發布招生廣告時,根據不同情況,需交驗不同的證明材料:
(一)申請發布承認中專以上學曆的招生廣告,需交驗地(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刊播廣告內容批准的證明。
(二)申請發布承認大專以上學曆的招生廣告,需交驗家教育委員會或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刊播廣告和對廣告內容審查批准的證明。
(三)申請發布外來華的招生廣告,需交驗
家教育委員會同意刊播廣告的證明。
(四)申請發布文化補習班的招生廣告,交驗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刊播廣告的證明。
(五)申請職業技術培訓班的招生廣告,廣告內容由辦學專業對口的縣以上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凡教育系統開辦的職業(技術)學校,需交驗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刊播廣告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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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圓廣告戰第六章 《廣告法》(二):少一分是瘦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