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第一編已陳述了生産費用的各個組成部分。我們已看到,生産費用的主要組成部分是勞動,勞動如此重要,以致可以說是生産費用的唯一組成部分。生産某物品使生産者或者說一系列生産者花費的,是用來生産該物品的勞動。如果把提供墊支的資本家看作是生産者,便可以用工資一詞取代勞動一詞:産品使資本家花費的,是他不得不支付的工資。乍一看來,這似乎只是他支出的一部分,因爲他不僅要向勞動者支付工資,而且還要向他們提供工具、原料,或許還有建築物。不過,這些工具、原料和建築物也是由勞動和資本生産出來的;它們的價值同借助于它們生産出來的物品的價值一樣,取決于生産費用,而這種生産費用又可分解爲勞動。毛料的生産費用並非僅僅由毛料製造商直接支付給織工的工資構成,還包括紡紗工人和梳毛工人的工資,或許還可加上牧羊人的工資,毛料製造商在購買紗線時,不得不支付所有這些人的工資。毛料的生産費用還包括建築工人和製磚工人的工資,這兩種人的工資,承包商是在修建廠房時以承包價格的形式支付的。毛料的生産費用還包括機器製造工人、鑄鐵工人以及礦工的工資。此外還應加上運輸工人的工資,是他們把生産工具和器械運到了工作地點,把産品運到了出售地點。
所以,商品的價值主要取決于(我們將馬上考察是否完全取決于)生産商品所需要的勞動數量;生産這一概念也包括運輸。李嘉圖說:“例如,在評定襪子的交換價值時,我們就會發現它和其他物品相對而言的價值取決于製造它和把它運到市場上所必需的勞動總量。首先是耕種生産原棉的土地所需的勞動,其次是運送棉花到織造地的勞動,其中包括以運費形式收取的製造運棉船舶所投下的勞動的一部分;第三是紡紗工人和織襪工人的勞動;第四是修建織襪廠房和製造織襪機器的工程師、鍛工和木工的一部分勞動;第五是零售商人以及其他無需—一列舉的人的勞動。以上各種勞動的總和決定襪子所能交換的其他物品的數量,而對于其他物品所投下的各種不同勞動量的這種考慮,也會同樣決定其交換襪子時所要付出的數量。
“爲了使我們確信這是交換價值的真正基礎,讓我們假定原棉在織成襪子運上市場以交換其他物品以前所須通過的各種過程中,有一種節省勞動的方法已經獲得了某種改良,並研究其所産生的效果。如果種植原棉所需人手比以前少,或者航運所用手、建造運棉船舶所用的造船工比以前少,或者建造廠房機器所需人手比以前少,或建成後效率增加,那麼襪子的價值就必然下降,因之其所能換取的其他物品也會減少。其價值之所以下降,是因爲生産所需的勞動量減少了,因而在交換沒有象這樣節省勞動的其他物品時所能得到的數量也會減少。
“勞動使用的節約必然會使商品的相對價值下降,無論這種節約是發生在製造這種商品本身所需的勞動方面,還是發生在構造協助生産這種商品的資本所需的勞動方面。不論是織造直接需用的漂白工、紡紗工、織襪工減少,還是關系較爲間接的手、搬夫、工程師、鍛工等減少,襪子的價格都會跌落。在前一種情形下,節省的勞動全部落在襪子方面,因爲這一部分勞動完全用在襪子上;在後一種情形下,只有一部分落在襪子方面,因爲其余部分是應用在一切可以利用這些建築、機器和車船來進行生産的其他各種商品方面的。”
李嘉圖的意思似乎是,生産某種商品並把該商品運至市場所花費的勞動數量,是決定該商品價值的唯一東西。但因爲生産費用對于資本家來說不是勞動而是工資,因爲在勞動數量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工資可以增多可以減少,所以似乎産品的價值並不能單獨由勞動數量決定,而是由勞動數量和報酬共同決定;似乎一部分價值必然取決于工資。
要弄清這一點,就得記住,價值是個相對名詞;某一商品的價值,指的不是該商品本身具有的某種內在的本質特,而是該商品所能換得的其他物品的數量。必須時刻記住,某一物品的價值是相對于另外某一種物品或一般物品而言的。因而,一種物品與另一種物品的關系,是不會被同時影響這兩者的原因所改變的。一般工資的升降,會以同樣方式影響所有商品,因而並不能成爲改變商品交換比例的原因。假定高工資可以帶來高價值,也就等于假定價值可以普遍提高。但這從詞語上說,是有矛盾的:說某些物品的價值高,便是說其他物品的價值低。錯誤産生于沒有把注意力集中在價值上,而只是把注意力集中在了價格上。雖然價值決不會普遍上升,但價格卻會普遍上升。一旦我們具有明晰的價值概念,我們就會明白,工資的高低與價值毫無關系,但人們普遍認爲,高工資會帶來高價格。這一命題的全部荒謬之
,只有在討論貨幣理論時才能完全看清楚;此
只需說,如果這一命題是正確的,則工資實際上就不可能上升;因爲如果工資的上升會使每樣物品的價格也相應上升,則工資實質上也就根本不會上升。這無疑是一充足的反證,同時表明,確實有一些荒謬得令人驚奇的命題成了井一直是通俗政治經濟學中博得人們信任的學說。還必須記住,即便假定價格有可能普遍提高,這種高價格對于生産者或商人也毫無用
,因爲這種高價格雖然可以增加生産者或商人的貨幣收入,但也會以相同的程度增加他們的各項開支。如果勞動成本提高,則資本家無論如何都無法通過改變價值或價格來使自己得到補償。勞動成本提高,必然會使利潤下降。如果勞動者得到的東西確實增加了,也就是說得到了較多的勞動産品,則留作利潤的百分比必然會下降。這一建立在算術法則上的“分配規律”,是不可抗拒的。交換與價格機製雖然可以掩蓋這一分配規律,但卻完全沒有力量改變它。
然而,盡管一般工資的高低不會影響價值,可是,如果某一行業的工資高于另一行業的工資,或者如果某一行業的工資相對于其他行業的工資來說永久上升或下降,則這種差別實際上就會影響價值。致使各行業的工資不同的原因,我們已在前一章 作了考察。當某一行業的工資永久超過平均工資率時,該行業所産物品的價值就會相應超過單純由勞動數量決定的標准。例如,熟練工人製造的物品可以換得非常多的非熟練工人製造的物品,其原因只不過是熟練工人得到的報酬較高。如果……
政治經濟學原理第4章 對生産費用的最後分析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