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書庫>金融經濟>經濟類>政治經濟學原理>第5章 論地租與價值的關系

《政治經濟學原理》第5章 論地租與價值的關系

經濟類作品

  

第一節 在增加生産費用的條件下可以無限增加的商品。這種商品的價值法則,及其在現有最爲不利的條件下的生産費用

  前面考察了決定兩類商品價值的法則。其中一類商品由于數量是給定的,價值完全取決于供給與需求,即使有生産費用,這種生産費用也僅僅構成一最低限額,價值不能永久低于這一最低限額,此類商品不多;另一類則可以用勞動和資本任意增加,其生産費用既決定了它們與其他商品相交換的最低價,也決定了它們與其他商品相交換的最高價,此類商品很多。但還有第三類商品需要加以考察。此類商品不是有一種生産費用,而是有幾種生産費用;這類商品在數量上總是可以用勞動和資本來增加,但不是用同一數量的勞動和資本;用一定的生産費用,可以生産許多這種商品,但如果進一步增加産量,就得增加生産費用。這類商品屬于中間類型,兼具前面兩類商品的xing質。此類商品中的主要一種就是農産品。我們已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及以下一條基本真理,即:在農業中,在給定的技術狀態下,增加一倍勞動並不能使産品也增加一倍;若需要增加産品數量,則追加的供應量只能用比以前高的費用獲得。舉例來說,假設某一村莊原來只需要100誇特谷物,而隨著人口的增加,現在需要通過開墾劣質土地,或通過更加精細地耕種已開墾的土地,來多生産100誇特,那麼,這追加的100誇特或至少其中的一部分所需的生産費用,就會比以前多一倍或兩倍。

  如果最初那100誇特谷物全都是用相同的費用種植出來的(只耕種最優質的土地),如果這種費用以每誇特20先令的售價便可得到償付並得到普通利潤,那麼,只要谷物需要量不超過100誇特,谷物的自然價格就將是每誇特20先令;只有在因氣候變化或由于其他原因供應量發生變動時,自然價格才會高于或低于這一shui平。但如果那個村莊的人口增加,則養活人口所需的谷物量就遲早會超過100誇特。我們必須假設,該村莊無法從其他地方獲得谷物。在這一假設下,除非該村莊耕種劣質土地或改而采用花費較大的耕作方法,否則就生産不出100誇特以上的谷物。無論采用哪一種方法,都會致使價格上升。價格的這種上升,會由需求的增加逐漸引發。只要價格上升,而上升的幅度又不足以補償追加谷物的生産費用及其普通利潤,則這有限供應量增加了的價值,便具有稀缺xing價值的xing質。假設每誇特谷物的收益低于25先令,耕種次好或次遠的土地便是不合算的;並假設要從頭等土地上生産出更多的産品,也需要有這一價格才能補償花費較大的耕作。如果是這樣,價格便會由于需求的增加而不斷上升,直至上升到每誇特25先令。現在25先令就成了自然價格;價格若達不到這一shui平,就不會生産出社會所需的谷物量。然而,價格達到這一shui平後,谷物在一段時間內就會按這一價格生産下去;而假如人口不增加的話,谷物也許會永遠按這一價格生産下去。價格一旦達到這一shui平,就不會再降低(盡管偶然的大豐收會使其暫時下跌);只要無需再一次增加生産費用就可獲得社會所需的谷物量,價格也不會進一步上升。

  在上述推理中,爲方便起見,我把價格當作價值的符號,因爲價格這一觀念是人們比較熟悉的;在以下論述中,如有必要,我仍將這樣做。

  在上面假設的情況下,谷物供應量的不同部分有不同的生産費用。雖然追加的20、50或150誇特是用每誇特25先令的費用生産出來的,但原來每年所需的那100誇特仍僅僅是用每誇特20先令的費用生産出來的。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如果原來的供應量和追加的供應量是在不同質量的土地上生産出來的。即便是在同一塊土地上生産出來的,上述說法也同樣正確。假設質量最好的土地以前是按每誇特20先令的費用生産100誇特谷物,現在則要運用花費較大的方法生産150誇特,而除非谷物的價格爲每誇特25先令,否則采用這種花費較大的方法就是不合算的。只有那追加的50誇特的生産費用爲每誇特25先令,而原來那100誇特的生産費用仍是每誇特20先令,這100誇特由此可獲得需求的增加所導致的價格上升帶來的好chu,所以,除非追加的50誇特能補償全部追加的費用,否則誰也不會增加費用來生産追加的50誇特。由此可見,追加的50誇特將相應于其生産費用,按每誇特25先令的自然價格生産出來,而原來那100誇特,相對于其自然價格而言(即相對于足以補償其生産費用的價格而言),每誇特將多獲得5先令。

  如果生産任何一部分供應量(哪怕是最小的一部分)的必要條件是需要有一定價格,則其余各部分供應量也會得到這一價格。我們不會因爲一個面包所使用的谷物産于較肥沃的土地,因而生産費用對種植來說較低,就能以較低的價格買到這塊面包。所以,一種物品的價值(亦即其自然價值或平均價值),取決于以最大費用生産並運至市場的那部分供應量的生産費用。所有商品可以分爲三類,這就是其中第三類商品的“價值法則”。

  

第二節 在較爲有利的條件下生産出來的這類商品,會産生地租;這種地租等于生産費用的差額

  如果在最爲不利的條件下生産出來的那部分産品,可獲得與其生産費用成比例的價值,那麼,在較爲有利的條件下生産出來的所有其他産品,由于也必須按這種價值出售,便可獲得高于其生産費用的價值。正確地說,這些産品的價值並不是稀缺xing價值,因爲它取決于生産條件,而不是取決于壓低需求、使需求與有限的供給相一致所必需的昂貴程度。然而,這些産品的所有者卻享有一項特權;他們所獲得的價值,可帶來高于普通shui平的利潤。如果獲得這種利益依靠的是諸如免稅這樣的特殊待遇、ti力或腦力上的優勢、只有自己知道的某種秘訣、較多的資本或可以枚舉出來的其他各種因素,那麼,他們獲得的這種利益就是高于一般資本利潤的超額利得,或多或少具有壟斷利潤的xing質。但是,如果象在我們正較爲仔細地考察的情況下那樣,獲得這種利益依靠的是擁有某種特殊質量的生産要素,比如擁有較肥沃的土地,可帶來高于一般shui平的商品價值,如果這種土地不爲耕種者所有,那麼,擁有這種土地的人,就能以地租的形式,從耕種者手裏拿走耕種這種土地所産生的全部超額利得。我們由此而經由另一條道路也得到了第二編末尾一章 所考察的地租規律。我們再次看到,地租是運用于土地的各部分資本的不同報酬之間的差額。任何一……

政治經濟學原理第5章 論地租與價值的關系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

▷ 閱讀第5章 論地租與價值的關系第2小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