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前幾章中對貨幣理論作了初步說明,現在回過頭來討論一般價值理論中的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在對貨幣的質和作用具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以前,是不可能進行令人滿意的探討的,因爲我們所須反駁的謬見主要來源于對貨幣作用的誤解。
前已提及,一切物品的價值都趨向于一定的中心點(我們已稱其爲“自然價值”),即,在這一中心點,每一物品與其他一切物品按各自的生産費用的比率互相交換。我們也曾提到,實際價值或市場價值,只是按若幹年的平均數計算,才與自然價值相一致,或接近于一致;它不斷地由于需求的變化或供給的偶然波動,而提高到自然價值以上,或者降低到自然價值以下。但是,由于供給具有與商品按自然價值出售時所有的需求相適應的趨勢,因而這些變動可以自行得到矯正。這樣,兩種相互對立的力量經過平衡後,反而會趨向于同一中心點。所有商品都有時供給不足,或短缺,有時供給過剩,或者用商業用語來說,供過于求。在前一種情況下,只要商品持續短缺,商品就會向生産者或賣主提供異常高的利潤率;在後一種情況下,由于商品的供給超過了需求平,售價無法提供通常的利潤,因而賣主不得不滿足于較少的利潤,在非常情況下還不得不甘受損失。
由于任何一種商品都可能發生供給過剩的現象,並由此而給生産者或商人帶來不利或損失,因此有許多人(包括一些著名的政治經濟學家)認爲,所有商品有可能同時發生這種現象;財富的一般生産過剩是可能的2商品的供給總額超過需求總額也是可能的;其結果,一切生産階級將陷于不景氣狀態。這種學說的主要倡導者,在英有馬爾薩斯先生和查默斯博士,在歐洲大陸有西斯蒙第先生。對于這種學說,我已在本書第一篇中予以反駁;但是,在我們的探討的那一階段,要充分考察這種謬誤(我這樣想),是不可能的,因爲這種謬誤實質上是以對價值和價格現象的誤解爲依據的。
在我看來,這一學說在它的概念中就包含著許多矛盾,因此,我感到,要對這一學說作出人們能立即明白的敘述,使它的支持者滿意,是很困難的。他們一致主張,一般地說,總産量有可能超過需求平,而且有時確實如此;一旦發生這種情況,産品就無法按生産費用加利潤的價格賣出去;其結果,價格或價值(對此二者,他們幾乎不能精確地加以區分)普遍下跌,因而,生産者生産得愈多,就愈窮,而不是愈富;所以查默斯博士諄諄教誨資本家,要用道德抑製對利潤的追求z而西斯蒙策則反對機械及提高生産力的各種發明。他們都認爲,資本的積累,不僅對幹生産者和積累者精神上的利益來說,而且對于這些人的物質利益來說,都有進行過快的可能;因此他們囑咐富人要大量進行非生産
消費,以防止這種弊害。
這些作家談論商品的供給超過需求時,有一點沒有說清楚,即,需求有兩個要素,一個是所有慾,一個是購買手段,他們指的是哪一個;也就是說,他們沒有說清楚,他們指的是現有消費品的數量多于公衆想要消費的數量呢,還是僅指消費品的數量多于人們所能購買的數量。由于這一點不能確定,因此這兩個假設我們都需加以考察。
首先,假設所生産的商品數量不大于社會想要消費的數量,在這種情況下,是否有可能由于支付手段不足而對一切商品缺乏需求呢,認爲有這種可能的那些人沒有好好想一想商品的支付手段是由什麼構成的。商品的支付手段仍是商品。每一個人購買別人生産物的手段,是由他自己所有的生産物構成的。一切賣主必然是、而且最終都是買主。如果我們能夠使本的生産力突然增加一倍,我們就將使每一市場商品的供給增加一倍。但是,我們同時也將使購買力增加一倍。每個人的需求都會象供給一樣增加一倍;因爲每個人所能提供交換的物品已增加一倍,因而每個人所能購買的物品也增加一倍。當然,這時某些物品是有可能過剩的。社會雖然願意使消費總量增加一倍,但社會對某些商品的需要量也許已經飽和,因此,它也許甯願使其他商品的消費增加一倍以上,或者甯願將所增加的購買力用來購買其他新的物品。要是這樣,供給將相應地自行調整,而各種物品的價值則將繼續與其生産費用相一致。無論如何,認爲一切物品的價值會同時下跌,從而一切生産者都得不到充分報償,這是極其荒謬的。如果價值一仍其舊,價格如何是不重要的,因爲生産者的報酬並不取決于他們在交換貨物時可以得到多少貨幣,而是取決于他們此時可以獲得多少可供消費的物品。而且,貨幣也是一種商品;如果假定一切商品的數量都增加了一倍,我們就必須假定貨幣也增加一倍,這樣,象價值並不降低一樣,價格也不下跌。
前已說明,普遍的供給過剩,或所有商品的供給超過需求,從需求是由支付手段構成的這一點來說,是不可能的。但是,也許有人會這樣想,即,短缺的不是購買力,而是擁有的慾望;産業的總産品可以大幹社會的消費慾望,至少大于社會上能夠爲其提供等價物的那部分人的消費慾望。很明顯,生産物造成生産物的市場,內也具有可用以購買
內一切財富的財富2但是,擁有購買手段的人也許沒有購買慾望,而有購買慾望的人也許不具有購買手段。因此,生産出來的商品會有一部分由于有消費慾望的那些人缺乏購買手段,擁有購買手段的那些人缺乏消費慾望,而找不到市場。
這是這種學說的似乎最有道理的一種表現形式,它不象我們最初所探討的那樣包含矛盾。任何特定商品的數量都有可能大于具有購買力的人們所想要購買的數量,而且可以想象,一切商品都可能發生這種情況。謬誤在于人們不了解,雖然能夠提供等價物的一切人所想購買的所有可供消費的物品都有可能得到充分供應,但如果他們仍繼續增加生産,這就證明實際情況並非如此。爲此我們可以作以下最爲有利的假設:在一個狹小的社會內,每一個成員都已擁有他想要的所有必需品和一切已知的奢侈品;而由于需求已經完全得到滿足的人們爲了獲得他們不想要的物品而從事勞動和節約,是不可想象的,所以我們假定,有一個外人到來,並生産在該
已很充足的某種物品,使其數量增加。有人會說,這是生産過剩;我的回答是,確是如此;但這是特定物品的生産過剩。社會對那種物品已經沒有更大的需求……
政治經濟學原理第14章 論供給過剩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