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邊際效用學派的興起第6章 傑文斯《理論》、門格爾《原理》和上一小節]品的有用,不是來自它對所有者的直接滿足,而是由于它們通過交換可以支配其他的物品。瓦爾拉斯很少利用這個區分,雖然他有一次對此有過明確地表述。他說:“一旦所有能被占有的物品……已被占有,他們便
于一定的關系中,這種關系來自下述事實:任何稀缺物品,除了它自身特有的效用以外,還有一種特殊
質,即它依據一定的比例可以同任何其他物品相交換。”然而在其余的分析中,瓦爾拉斯只用他所謂的“特有效用”即直接來自物品本身的效用,盡管他沒有再提及這個名詞。
傑文斯指出,人們評價物品,不僅因其能滿足消費需求,而且因其能交換其他所需之物品。傑文斯稱來自後者的效用爲“獲得的效用”。他想進一步運用這個概念,但沒有成功。他說:“我們以(一種商品)增量的需求強度”衡量它的價值,“但是,一種商品交換另一種商品的能力極大地擴展了這種效用的範圍。我們不再限于從商品的直接所有者需求的角度來考察商品的效用程度;這是因爲它也許對其他人有更高的效用,並且可以轉移到直接所有者手中,以交換對買者有較高效用的商品。交換的一般結果是,一切商品,就其最後被消費的部分來說,將于相同的效用
平。”
門格爾用“直接地”和“間接地”兩個副詞來形容個人獲得滿足的活動方式,即通過消費商品本身,還是通過交換。門格爾把價值區分爲“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前者是指通過直接使用得到的,後者則是間接得到的。”他指出,有些物品可能只有使用價值或者只有交換價值,但通常是兩者皆有,在此情況下,其中較大的一個決定滿足的意義,從而決定物品的經濟價值。
三位作者這種暗含的說法,即交換價值是決定交換價值的一個要素,顯然是根本錯誤的。他們都沒有准備把這一觀點以任何嚴格的形式揉進自己的論證中,可以推想,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在傑文斯和瓦爾拉斯的圖解中,它確實也沒有起作用。如果利用間接效用,則應在每條效用曲線上打一個價值的結,在這個結上,從某物品獲得的貨幣的效用,要大于該物品本身增加的數量。在收入的邊際效用不變的條件下,某特定物品對個人的邊際效用曲線將會下降,只有自由物品的邊際效用曲線會到達表示數量的軸線(假定該效用曲線包括了通過交換該物品所得到的滿足)。此外,該物品交換價值的每一變動都將改變曲線上這個結的位置。顯然,這個結的曲線無助于決定交換價值,因爲它本身取決于交換價值。
有一個事實同這種間接效用觀點有關,即交換者在交換中可以象征地提供或者不提供物品。也就是說,生産者出售他們的全部産品,但用戶卻象征
地不出售任何物品。三位作者注意到了這種情況,指出這不同于他們用以說明交換的一般模式或例證,並試圖解釋這種差別。門格爾只注意到下述情況:某些人提供他們所擁有的全部物品進行交換,而別人一點也不提供。他之所以會提出這種不精確的說法,部分因爲他沒有像傑文斯和瓦爾拉斯那樣,用數學模式說明經濟過程,所以他就不能像他們那樣明確地領會到,依據他的邏輯,提供一切或什麼也不提供的結果。然而,即使在門格爾的算術模式中,也應對交換者提供一切物品或什麼也不提供的情況予以解說。瓦爾拉斯和傑文斯對此則有更明確地解釋,有必要稍加評論。傑文斯是把它作爲交換方程式的“缺陷”來談的。瓦爾拉斯也認識到,一種物品對于不使用它的人來說沒有稀少
,所以,他的方程式
系在傑文斯的意義上就失效了。爲此,他提出“假設的稀少
”的說法,用以表明“將要滿足或可能被滿足的最後需求強度”。
傑文斯和瓦爾拉斯用數學模式解釋他們的效用理論,所以,他們發現,如果假定物品在數量上可以分割,會方便于分析。但他們也認識到,經濟生活的有關數量,全部或大部分都不是這樣的,因此他們的模式不符合實際。爲避免對此假定的批評,傑文斯和瓦爾拉斯改變了他們的基本模式,以便爲消費品的不可分留下余地。門格爾所用的算術表從
質上說是不連續的,他沒有必要改變自己的分析,以便把不可分的物品也包括進去。相反,門格爾對他所謂的不連續
這一點很是欣賞並予以強調。他甚至把這一點還傳給了他的直接繼承人,這些人從不利用連續函數,這使他們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必然要遇到其他人得以避免的障礙。
傑文斯先說,效用會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但他接著指出,效用遞減法則“可以被認爲在理論上是正確的,不管增量如何小”。他知道,不可分割不適用于他的最一般的模式,這是造成他的交換方程式的“缺陷”的又一個原因。他也知道,在
內貿易中,在“一座房屋、一個工廠或其他建築物的售賣中”都存在著不連續
的例證。
他爲此設計了特殊的模式,以研究不相等。他的第一個模式是兩個人交換的模式,其中的交換方程式是兩個不等式,這表明交換的這一方喜歡另一方的物品。他進而詳細論述了各種情況,包括各瓶墨
的例子。他還以圖形說明,買者必須決定,每瓶墨
增加的效用,是否多于把貨幣用于別
所得的效用。
與傑文斯不同,瓦爾拉斯在《綱要》第1版沒有受到不連續問題的困擾,但他在一些地方明確表示,他意識到存在這個問題。在討論個人需求曲線時,他最初接觸到這個問題。他劃了一種“臺階曲線”,用以表示不連續的個人需求曲線。他對這個困難提出的解決辦法,與傑文斯的辦法是一樣的。他說,當大量的個人需求代替單個人的需求時,不連續
就消失了,或者顯然就消失了。這個理由可以給他一點安慰,因爲他的模式基本上是基于效用方程式(不可加總),而不是經驗
需求方程式。瓦爾拉斯後來提出了另一個
理不連續效用函數的建議,即用連續函數代替不連續函數,作爲一個近似值。這就對不可分割
問題提出了一個最好的解答。數學模式只能對世界上的各種複雜的情形給出大概的近似值。直截了當地承認數學模式同被想象的現實的本質之間有矛盾,比引進導致模式缺乏靈活
的各種因素,給模式強加某種傾向或特征,會得出更好的解答。
系統地介紹傑文斯、門格爾和瓦爾拉斯的理論,應當包含享樂、需求、需要或效用的可測定問題。他們三人都認識到在一定程度上必然要面對下述矛盾:盡管他們假定了物品可測定,但誰也沒有對這個量實際做過測定。他們還正確地意識到,他們得爲他們的假定作出辯解,以反駁未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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