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絕不可能攀登得比他並不知道要去的地方高。
o.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
1.當下,在那些有識之士中,大凡珍視個人聲譽的論者,只要論及進步,都會極謹慎地在該詞上加引號。然而,在過去的兩個世紀中,先鋒思想家的一個特征,卻是對進步的助益笃信不疑;當然,此後的情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這種笃信進步的信念也漸漸被認爲是一種思想膚淺的象征。盡管世界大部分
家和地區的芸芸衆生仍將他們的希望寄托于持續的進步,但是知識分子卻已普遍對是否存在這樣一種持續的進步提出了質疑,至少對進步的可慾
提出了疑問。
那種認爲進步是不可避免的觀點,無疑是虛幻且天真幼稚的;因此,從某種角度講,對這樣一種觀點做出回應,無論如何都是必要的。就已發表的關于進步的論述和著述而言,大多數屬于站不住腳的言論,所以在使用該詞的時候,我們必須慎之又慎。其實在過去,人們從不曾給出理由證明“文明已然、正在、且將會朝著某一可慾的方向演進,”亦不曾給出任何理由可以使人們認定一切變化爲必然,或視進步爲確然,並會始終有助益于人類。然而,那種宣稱人們有能力認識“進步規律”(laws of progress)而且這些規律能夠使人們預見我們必然趨向于的境況的觀點,甚或那種視人們所爲愚蠢之事爲必然進而視其爲正當之舉的觀點,則是那些進步觀中最無根據的。
但是需要強調指出的是,如果我們對于時下流行的種種打破進步幻想的觀點只做輕描淡寫的理,那亦將不無危險。從某種意義上講,文明便是進步,而進步即是文明。維續那種我們知道的文明,須取決于那些在有利的條件下會導致進步的諸種力量的運作。如果說進化(evolution)並不一定會導向較佳境況是正確的話,那麼同樣正確的是,沒有那些促成進化的諸種力量,文明以及我們所珍視的一切事態(亦即那些將人區別于動物的絕大多數事態)也將不複存在,或無力長久維續。
文明的曆史乃是一種進步的明證;在尚不足八千年的歲月中,它便成就了幾乎一切爲我們視作爲人類生活之特征的東西。在放棄了狩獵生活以後,我們的大多數直系祖先在新石器時代的初期便步入了農耕生活,而且很快又進入了都市生活;此一進步可能只用了三千年時間。從某些方面來看,人的生物構造並未能相應地跟上文明迅速變化的速度,人對其理不及的境況的調適仍有不少跟不上時代節奏的地方,而且較之適應文明生活,人的許多本能和情緒可能仍更適應于狩獵生活等等;這些現象實不足以使我們感到太過驚詫。如果我們文明中的許多特征,在我們看來是不自然的、人爲的或不健康的,那麼這一定是人類自進入都市生活始便具有的經驗,實際上是自文明初始便已有的經驗。所有那些爲我們所熟悉的反對“工業主義”(industrialism)、資本主義及過度精致生活(overrefinement)的論點,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對一種新的生活方式的抗拒;這種新的生活方式乃是人類在經曆了五十多萬年狩獵生活以後,在不久前才接受的方式,而且這種生活方式還導致了種種人類迄今尚無力解決的問題。
2.當我們將進步與我們個人的努力或有組織的努力結合起來討論時,“進步”(progress)乃是指一種趨向于某一已知目標的發展。社會進化(social evolution),則不能被稱作這種意義上的進步,因爲它並不是通過采用已知的手段努力趨向于一既定的目標這種人的理來實現的。然而上述意義上的進步觀並不完全正確,更爲確當的觀點乃是把進步視爲一種人對其智力進行組合和修正的進程,亦即一種調適和學習的進程,在此進程中,不僅爲人們所知道的種種可能
,而且亦包括各種價值和慾求,都在持續不斷地發生著變化。由于進步在于發現尚未知曉之事象,因此它的結果必不可預見。由于進步始終將人們導向于未知領域,所以我們至多能夠期望的便是對那些導致不斷進步的諸種力量加以理解。如果我們想努力創造種種有利于進步的條件,那麼對這種累積
發展進程的特
,做出上述那種一般
的理解便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我們必須注意的是,這種理解卻決不是那種能使我們做出具
預測的知識。然而,那種認爲我們能夠從這種理解中獲致我們必須遵循的進化之必然規律的主張,則純屬荒誕。人之理
既不能預見未來,亦不可能經由審慎思考而型構出理
自身的未來。人之理
的發展在于不斷發現既有的錯誤。
即使在那種最刻意探求新知識的領域,亦即科學領域,也無人能預見其工作的各種後果。事實上,人們已日益認識到,甚至那種試圖將科學的目標刻意設定爲達致實用知識(a useful knowledge)(即達致那種人們能夠預見其在將來的效用的知識)的努力,也可能滯礙進步。進步,依其
質,是不可能被計劃的。在我們旨在解決某個具
問題並已經掌握回答這個問題的基本答案的特定領域中,我們或許有理由說“我們在計劃進步”。但是,如果我們把自己的努力僅限于實現那些現已可見的目標,如果新的問題也不再持續産生,那麼我們很快就不用再做什麼努力了。只有探索進而認識我們未知之事物,才會使我們變得更聰明。
然而,探索我們未知之事物的努力,也常常會使我們大爲沮喪。盡管進步在一定程度上在于實現我們所爲之努力奮鬥的事情,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將喜歡由此而産生的所有結果,亦不意味著由此而産生的所有結果都是有助益的。而且,由于我們的希望和目標在進步進程中也會發生種種變化,所以有關由進步創造的新的事態乃是一更佳事態的說法是否還具有明確的意義,也就頗令人懷疑了。雖說進步在某種意義上意味著人們對自然的認識和支配力的累積增長,但是它卻並未因此而認定新的事態就一定比舊的事態更能滿足我們的需求。我們的樂趣可能只在于實現我們始終爲之努力奮鬥的事情的過程之中,而對此一結果的確實擁有,則可能不會使我們産生多少滿足感。如果我們不得不止于當下的發展階段,那麼我們是否就比我們止于百年前或千年前具有更多實質意義上的幸福呢?坦率而言,此一問題很可能是無從回答的。
然而,無論對這一問題做出什麼樣的回答,都無關緊要。此緊要的是人們是否能夠成功地達致每一時刻似乎都可能達致的事態。人類智識得以證明自己者,……
自由秩序原理第3章 進步的常識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