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形而上學第5卷上一小節]辰)
事實上“元素”就成爲普遍事物。這些元素以其“單純”〈一〉存現于萬物的“複雜”〈衆〉之中,每一事物或包涵所有各種元素或包涵若幹種元素。有些人因此認爲“單位”與“點”是事物的第一義。(巳)于是所謂“科屬”〈族類〉既是普遍而不可分割的(關于這些不能再有所說明,或爲之界釋),有些人就說科屬是元素;科屬較之品種確實更爲普遍,因爲凡是品種所存,必具有科屬的質;而科屬所在,品種卻以差異出現。元素的通義就是每一事物內在的基本組成。
本〈自然〉的命意,(一)若將ψkσιi這字的k讀長音,這就應是生物的創造。(二)一生物的內在部分,其生長由此發動而進行。(三)每一自然事物由彼所得于自然者,開始其最初活動。那些事物由于與某些其它事物接觸,或由有機結合,(或由有機吸附,如胚胎)因而獲得增益者,此之謂生長。有機結合有異于接觸;有機結合的各個部分不僅相接觸,並在量和延展上一起生長(雖則質不必相同);至于接觸只是兩者碰在一起而已。(四)“本
”的命意又指任何自然物所賴以組成的原始材料,這些材料是未成形的,不能由自己的潛能進行動變;如青銅就說是造象的“本
”也是青銅器的本
,木器的“本
”就是木,余者以此類推;這些物料被製成産品以後,它們的原始物質仍然保存著在。就是這樣,人們對組成萬物的自然元素也稱爲“本
”,有些人舉出這元素是“火”,有些人則舉“地”,有些人舉“氣”,有些人舉“
”,又有些人舉其它類此者;又有些人舉其中的幾種,又有些人悉舉四元素。(五)“本
”的命意又是自然事物的本質,有些人就說本
是萬物的原始組合,有如恩培多克勒說:
現存的萬物無所謂本,
只是〈四元素〉一回兒聚一回兒散,
本就導人們所賜與這些混合物的名稱。
因此自然所生的一一事物,或現已在,或即將出現,除了已獲有它們的通式或形狀者之外,我們就說它們還欠本。
惟有兩者都具備了的事物,才算具有本,譬如動物和它的各個部分;這麼“本
”就不僅是那原始物質,亦需是那“通式”或“怎是”,那是創生過程的終極目的。關于那些原始物質可有兩種含義,一是指這一個別事物所關的原始物質,另一是指一般的原始物質;譬如就青銅器而論,青銅是原始物質,但就廣義而論,也許應說
是原始物質,因爲凡是可熔
物質〈包括青銅〉都是
。(六)引伸本
在這方面的命意,則每一怎是都可稱爲本
,每一事物的本
均屬某一級類的怎是〈事物之所由成爲事物者〉。
從以上所說的看來,這已明白,“本”的基本含義與其嚴格解釋是具有這類動變淵源的事物所固有的“怎是”;物質之被稱爲本
〈自然〉者就因爲動變憑之得以進行;生長過程之被稱爲本
,就因爲動變正由此發展。在這意義上,或則潛存于物內或則實現于物中,本
就是自然萬物的動變淵源。
我們說“必需”〈必然〉(一)(甲)一事物,若無此條件,就不能生存;例如動物必需呼吸與食品;因爲沒有這些,它是不能生存的;(乙)若無此條件,善不能生存,惡不能免去;
例如我們要療疾就必需服葯,人慾經商獲利就必需航行愛琴海中。(二)凡阻礙或抑止自然肻“必需〈必然〉者”應是單純事物,這樣的事物只在一個狀態存在。不能說它既在這個狀態,又在那個狀態存在;要是這樣,它就實際上不止一個狀態了。所以,凡是不變而永恒的事物,就由于單純之故,無可加以強迫,也沒有什麼抑止自己的本。
“一”〈元一〉的命意,(一)是由于屬而爲一,(二)是由于本
〈由己〉而爲一。(一)屬
之爲一者:例如哥裏斯可與“文明的”以及“文明的哥裏斯可”(這麼說都指同一事物);又如文明的人與正直的人和文明的哥裏斯可與正直的哥裏斯可。所有這些都在屬
上成爲一;文明與正直都是同一本
的屬
,文明與哥裏斯可則一個是另一個的屬
。相似地,“文明的哥裏斯可”與“哥裏斯可”也是一,因那短語中“文明的”一字正是另一字哥裏斯可的屬
;而“文明的哥裏斯可”與“正直的哥裏斯可”也該是一,因爲這兩短語的一部分都是同一主題的屬
。說明一科屬或任何普通名詞的屬
者,亦與此相似,例如說“人”與“文明人”相合一;因爲“文明”可以是一般人的屬
,也可以是某個人(如“哥裏斯可”)的屬
。可是這兩屬
雖則同歸于人,其間卻又有所不同,文明之屬于人類者,合一于包括科屬之本
,文明之屬于哥裏斯可者合一于個別本
的狀態或其秉賦。事物之由于屬
而爲“一”的,就是這樣。
(二)事物之由于本而爲一的,(甲)有些爲了它們是延續的,因而稱之爲“一”,例如棒用繩捆成一束,木器用膠粘成一塊;一條線,即使是彎曲的,因爲它是延續的,所以仍被稱爲“一”,又如身上的各部,臂與
亦稱爲一
。關于這些凡是自然延續的應較之于用技術使之延續的更富于一
。事物之具有延續
者只能有一個運動,不能有分歧的運動;一個運動當是在時間上講來爲不可區分的運動。自然延續的事物,不以接觸而爲一;將木器放在一起,互相接觸,你不能說這已合成爲一木,或一物或一個延續
。事物若因延續而稱爲一者,即使彎曲的也仍應是一,不彎曲的更應是一,例如胫與
較之
更應是一。直線較之曲線更應是一。曲線之成折角者我們說它是一,也說它非一,因爲它全
的各個部分可以在同時動作,也可以不在同時活動;直線是同時的,折線則可以一段靜時,一段在動。
(乙)(子)在另一意義上,事物之被稱爲“一”是因爲它們的底層相同;這些底層在官感上是同一而不可區分的種類。所謂底層是指事物終極狀態的最裏層或最外層。從一方面看,酒是一,亦是一,兩者各不能再作分析;從另一方面看,則油與酒均爲液
,作爲液
,兩者可合爲“一”;推而廣之,可以包括一切可融解的物質,因爲它們的底層是相同的;都是
或氣。
(醜)那些事物,雖以相反的差異作爲區別,若它們都在同一科屬,則仍稱之爲一,因爲它們的科屬底層是統一的,例如馬、人、狗都是動物,就歸于一[類];這與上節所舉物質底層歸一的道理相似。有時這統一當求之于更上一層的科屬,(假如它們是科屬中的最低品種)——例如等角三角形與等邊三角形,因爲都是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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