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前集釋名詞時,我們已指陳過事物之稱“是”者有幾種涵義。“是”之一義爲一事物是“什麼”,是“這個”;另一義是質或量或其它的雲謂之一。在“是”的諸義中,“什麼”明顯地應爲“是”的基本命意,“什麼”指示著事物之本。因爲,當我們舉出一事物的素質時,我們舉其是善是惡,不舉其爲三肘長或爲一個人;但若說這是“什麼”時,我們不說是“白”或“熱”,亦不說“三肘長”,而說這是“人”或“神”。其它的所謂“是”就因爲那是這“基本之是”的量或質,或其變化,或對這事物有所厘定的其它雲謂。
這樣,人們又可以請問“行”、“坐”、“健康”以及相似的其它詞語是否也各自存在?這些沒有一件能離本
而獨自存在。假如有所存在,則存在的實際是那個或行、或坐、或健康的事物〈人〉。這些所以看來比較的實在,正因爲在它們的底層存有某一確定的事物(即本
或個
)爲主題,而它們則爲之雲謂;假如沒有“這個”,我們就無從使用“好”或“坐著”這一類詞語。明顯地,這是由于這一範疇之爲“是”,而後其它範疇也得以爲“是”。所以取消一切附加的涵義,而後見到單純的原稱,則本
才是“原始實是”。
事物之稱爲第一〈原始〉者有數義——(一)于定義爲始,(二)于認識之序次爲始,(三)于時間爲始。——本于此三者皆爲始。其它範疇均不能獨立存在,則本
自必先于時間。每一事物之公式其中必有本
的公式在內;故本
亦先于定義。于認識而論,我們對每一事物之充分認識必自本
始,例如,人是“什麼”?火是“什麼”?然後再進而及其質、量或
,我們必須先認識其怎是,而後可得認識質或量等每一雲謂之所以爲是。
所以從古到今,大家所常質疑問難的主題,就在“何謂實是”亦即“何謂本”。也就是這個問題,有些人主于本
只一,另有些人謂這不止一,有些人主張其爲數有定限,另有些人謂其數無定限。因此,我們必須基本地概括地探求義屬本
的實是之本
。
最明顯地,一般人辄以實物爲本;所以我們不但于動植物及其部分均稱本
,于火、
、地一類自然實物以及所有由此組成的實物(整
或其部分),例如,天宇與其各部分,星月與日也稱本
。但,是否就只這些是本
,抑另有其它?
或所有這些,只有其中一部分是本抑另一部分也是;或這些全不是本
,別有其它事物才是本
?這些必須予以考慮。
有些人就認爲實物之外限,即面、線、點、單位是本,而且這些較之實物或立
更應是本
。
又有些人認爲除了可感覺事物以外別無可爲本,但另有些人則想到了永恒本
較之可感覺事物其數既更多,而且也更爲實在;例如柏拉圖闡明了兩類本
——通式與數理對象——與那第三類可感覺實物的本
並存。而斯泮雪浦製作了更多種類的本
,以元一爲始,爲各類本
假定了許多原理,其一爲數之原理,又一爲空間度量原理,另一爲靈魂原理;照這樣發展著,他增加了本
的種類。又有些人說通式與數本
相同,其它事物由此衍生——如線與面等——一直到宇宙本
和可感覺事物。
關于這些,我們必須考察那一個論點真確,那一個錯誤,以及本究竟是些什麼,可感覺事物以外有無本
,以及可感覺事物如何存在,是否有
離可感覺事物而自存的本
,或絕無或可有(如可有,則何以能存在,怎樣存在)。我們必須先簡敘本
的
質。
“本”一詞,如不增加其命意,至少可應用于四項主要對象;“怎是”與“普遍”與“科屬”三者固常被認爲每一事物的本
,加之第四項“底層”。這裏我所說“底層”〈主題〉,是這樣的事物,其它一切事物皆爲之雲謂,而它自己則不爲其它事物的雲謂。作爲事物的原始底層,這就被認爲是最真切的本
,這樣,我們應得先決定底層的本
。一個想法是以物質爲底層,另一爲形狀,而第三個想法則是兩者的組合。(舉例以明吾意:物質是青銅,形狀是模型,兩者組合是雕象,那完全的整
。)假如認爲形式先于物質而更爲切實,同樣理由,這也將先于兩者的組合。
現在我們已概括了本的
質,顯示了它可以底層爲主詞而其它一切即便爲之雲謂。但問題還沒有明白;這說明不充分,而且有些模糊。照這說法物質將成爲本
。要是不照這樣說,我們又難于別爲之措辭。一切都剝除了以後剩下的就只是物質。因爲其余的既是實物的演變,産品,與潛能;而長,闊,深又是度量而不是本
;這些毋甯是本
的基本演變而已。然而作爲實
外限的長,闊,深被取去以後,形狀就不能存在;〈度量不是本
,那麼這以度量爲主的形狀也非本
。〉照這樣來研究這問題似乎只有物質是本
。這裏我所指物質,它自身既不是個別事物也不是某一定量,也不是已歸屬于其它說明實是的範疇。這些範疇都各有所雲謂,其所雲謂的實是亦各異。因爲一切其它事物用來說明本
,而這裏所標指的是物質;所以終極底層自身既不是個別事物,也不是某一定量,也不是具有其它正面特
的事物;並且也不是這些的反面,因爲反面特
也只有時偶爾附隨于物質。
于是,我們倘接受這觀點,物質就應是本。但這是不可能的;因爲本
主要地是具有獨立
與個別
。所謂本
,與其認之爲物質,毋甯是通式與通式和物質的組合。而通式與物質的組合是可以暫予擱置的,它的本
分明後于通式。物質在這一涵義上也顯然爲“後于”。我們又必須考察第三種本
〈通式〉,因爲這是最迷惑的。
有些可感覺事物一般是被當作本的,我們必須先予顧視。
大衆修學的程序,宜必如此——經由個別的感覺經驗所易識的小節進向在本上難知的通理。如同我們的行事應始于個別之小善,而後進于所有個別盡爲稱善的絕對之大善,我們的研究也當始于各自所能知,而後進求自然之深密。這裏于某些人們所能知而且認爲是基本的道理,世人往往不易盡曉,而且其中也往往頗不切于實際。但我們必須在這些不甚了了的知識中,各就其少有所知以爲始,進而試求那宇宙絕對不易的大義。
開頭我們就說明了決定本的各個項目,其中之一即所謂“怎是”,我們現在必須研究這個。讓我們先做些言語上的诠釋。每一事物的怎是均屬“由己”。“由于什麼”而成爲“你”?這不是因爲你文明。文明的
質不能使你成爲你。
那麼“……
形而上學第7卷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