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西方哲學史第十六章 貝克萊上一小節]來覺得快,那人看來覺得慢。
說到這裏,海拉司企圖改弦更張,換一個新方針。他說他犯了錯誤,沒把·對·象和·感·覺區別開;“感知”這件行爲他承認是屬于心的,但是所感知的東西不然;例如顔“在心以外某個無思維的實
中有實在存在。”對這點費羅諾斯回答:
“所謂感官的什麼直接對象——即什麼表象或諸表象的組合——存在于無思維的實內,換句話說存在于·一·切心的外面,這話本身就是一個明顯的矛盾。”可以看出,到這裏議論變成爲邏輯
的,不再是經驗
的了。隔幾頁之後,費羅諾斯講:
“凡直接感知的東西全是表象;任何表象能夠在心外存在嗎?”
對實進行了形而上學的討論之後,海拉司回過來討論視覺,論點是他在某個距離外看得見東西。費羅諾斯回答說,這話對于夢裏見到的東西同樣說得過,可是個個都承認夢中的東西是屬于心的;況且,距離不是憑看感知的,而是經驗的結果,是判斷出來的;一個生來瞎眼、但現在初次能看東西的人,視覺對象對于他就不會顯得有距離。
在第二篇對話的開頭,海拉司極力主張腦子裏的某些痕迹爲感覺作用的起因,但是費羅諾斯回駁他說:“腦子既然是可感物,只存在于心中。”
這本對話的其余部分不那麼有意思,沒必要再講了。
現在我們給貝克萊的主張作一個分析批判。
貝克萊的議論分兩部分。一方面,他議論我們沒感知到物質實,只感知到顔
、聲音等等;又議論這些都是“屬于心的”,或“在心中”。他的說理關于頭一點完全有折服人的力量,但是關于第二點,毛病在于“屬于心的”這話沒有任何定義。事實上他信賴習常的見解,以爲一切事物必定或是物質的或是心靈的,而且任何事物不兼是二者。
當他講我們感知的不是“東西”或“物質實”,而是
質,而且沒有理由認爲常識看作是全屬于一個“東西”的各種
質固有在某一個與它們各個全有區別的實
內,這時候他的論法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等他接下去說可感
質(包括主
質)是“屬于心的”,那些議論便屬于很不相同的種類,而確實
程度也大有出入了。有些議論是打算證明邏輯必然
的,另外一些議論是比較經驗
的議論。先來說前一類議論。
費羅諾斯講:“凡直接感知的東西全是表象;任何表象能夠在心外存在嗎?”這恐怕就需要對“表象”一詞作個長長的討論。假使認爲思維和知覺作用是由主與客
間的關系構成的,那麼便能夠把心看成等于主
,而主張心“中”什麼也沒有,只在心“前”有客
。貝克萊討論了這樣一種意見,即我們必須把“感知”這件行爲和被感知對象區別開,前者屬于心而後者則否。他反對這意見的那些道理是含混的,而且也必然如此,因爲像貝克萊那種相信有心靈實
的人,並沒有駁它的確實手段。他說:“所謂感官的什麼直接對象存在于無思維的實
內,換句話說存在于·一·切心的外面,這話本身就是一個明顯的矛盾。”在這裏有一個謬誤,類似以下的謬誤:“沒有舅舅,就不可能存在外甥;那麼,甲君是外甥;所以甲君按邏輯必然
講有舅舅。”若已知甲君是外甥,這當然是邏輯必然的,但是從分析甲君而可能知道的任何事情都推不出這種邏輯必然
。所以說,如果某物是感覺的對象,就有某個心和它有著關系;但是由此並不見得此物若不作感覺的對象,本來就存在不了。
關于設想的東西,有一個略爲類似的謬誤。海拉司斷言,他能夠設想一座房子,是誰也不感知、不在任何心中的。費羅諾斯回駁說,凡海拉司所設想的東西,總在他自己心中,所以那座假想的房子歸根到底還是屬于心的。海拉司本該這樣回答:“我說的不是我在心中有房子的心像;我講我能夠設想一座誰也不感知的房子,這時我實在說的是我能夠理解‘有一座誰也不感知的房子’這個命題,或更好不如說‘有一座誰也不感知、誰也不設想的房子’這個命題。”這個命題完全由可理解的詞構成,而且各詞是正確地組合在一起的。這命題是真命題或是假命題,我不知道;但是我確實相信決不能指明它是自相矛盾的。有些極類似的命題能夠證明。例如:二整數相乘這種乘法的可能數目是無限的,因此有若幹個從來也沒想到過。貝克萊的議論假使正確,會證明不可能有這種事。
這裏包含的謬誤是一個很常見的謬誤。我們用由經驗得來的概念,能夠構成關于一些“類”的命題,類中的分子一部分或全部是未被經驗到的。舉個什麼十分尋常的概念,譬如“小石子”吧;這是一個來自知覺的經驗概念。但是並不見得一切小石子都被感知到,除非我們把被感知這件事實包括在我們的“小石子”的定義中。只要我們不這樣做,“未被感如的小石子”這個概念在邏輯上就無可非議,盡管要感知這概念的一個實例照邏輯講是不可能的。
議論概括說來如下。貝克萊講:“可感對象必是可感覺的。
甲是可感對象。所以甲必是可感覺的。”但是,假如“必”字指邏輯必然,那麼甲如果·必是可感對象,這議論才站得住。
這議論並不證明,從甲是可感覺的這個質以外甲的其它
質能推出甲是可感覺的。例如,它並不證明,與我們所見的顔
本質上就區分不開的顔
不可以不被看見而存在。我們根據生理上的理由盡可相信沒這種顔
存在,但是這種理由是經驗
的;就邏輯而論,沒有理由說,不存在眼睛和腦子,就沒有顔
。
現在來談貝克萊的經驗論據。首先,把經驗論據和邏輯論據撮合一起,就是有弱點的表示,因爲後者如果站得住,前者便成了多余的。
我假如主張正方形不會是圓的,我並不要引據任何既知城市裏的方場沒一個是圓的這件事實。不過,由于我們已經否定了邏輯論據,就必須按經驗論據的是非曲直考察一下經驗論據。
第一個經驗論據是個奇怪的論據:那是說熱不會是在對象中,因爲“最強熾的熱〔是〕極大的苦痛”,而我們無法設想“任何無知覺的東西能夠有苦痛或快樂”。“苦痛”一詞有雙重意義,貝克萊正利用這點。這詞可以指某個感覺的苦痛的質,也可以指具有這種
質的那個感覺。我們說一條折斷的
很痛,並不暗含著這條
在心中的意思;同樣,容或是熱·引·起苦痛,因而我們說熱·是苦痛時應該指的也無非是這個意思。所以,貝克萊的這種論據是個蹩腳論據。
關于冷、熱的手放進溫的議論,嚴格說來,恐怕只證明在該實驗中我們所感知的不是熱和冷,而是較熱和較冷。絲毫也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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