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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學史》第二十八章 柏格森

第2小節
羅素作品

  [續西方哲學史第二十八章 柏格森上一小節]分離的能力,而物質就是分離成不同物件的那種東西。實際上,並沒有分離的固態物件,只有一個不盡的生成之流,在這個生成之流中,無物生成,而且這個無物所生成的物也是無有的。但是生成可能是向上運動也可能是向下運動:如果是向上運動,叫作生命,如果是向下運動,就是被理智誤認爲的所謂物質。我設想宇宙呈圓錐形,“絕對”位于頂點chu,因爲向上運動使事物合在一起,而向下運動則把事物分離開,或者至少說好像把事物分離開。爲了使精神的向上運動能夠在紛紛落到精神上的降落物ti的向下運動當中穿過,精神必須會在各降落物ti之間開辟路徑;因而,智力形成時便出現了輪廓和路徑,原始的流注被切割成分離的物ti。理智不妨比作是一個在餐桌上切分肉的人,但是它有一個特xing就是想像ji自來就是用切肉刀把ji切成的散塊。

  柏格森說,“理智的活動狀況總是好像它被觀照無自動力的物質這件事迷惑住似的。理智是生命向外觀望、把自身放在自身之外、爲了事實上支配無組織的自然的作法,在原則上采取這種作法”。假如在借以說明柏格森哲學的許多比喻說法之外可以容許我們再添上一個比喻說法,不妨說宇宙是一條巨大的登山鐵道,生命是向上開行的列車,物質是向下開行的列車。理智就是當下降列車從我們乘坐的上升列車旁經過時我們注視下降列車。把注意力集中在我們自己的列車上的那種顯然較高尚的能力是本能或直覺。從一個列車跳到另一個列車上也是可能的;當我們成爲自動習慣的犧牲者時便發生這種事,這是喜劇要素的本質。或者,我們能夠把自己分成兩部分,一部分上升,一部分下降;那麼只有下降的部分是喜劇xing的。但理智本身並不是下降運動,僅是上升運動對下降運動的觀察。

  按照柏格森的意見,使事物分離的理智是一種幻夢;我們的整個生命本應該是能動的,理智卻不是能動的,而純粹是觀照的。他說,我們作夢時,我們的自我分散開,我們的過去破裂成斷片,實際彼此滲透著的事物被看作是一些分離的固ti單元:超空間者退化成空間xing,所謂空間xing無非是分離xing。因之,全部理智既然起分離作用,都有幾何學的傾向;

  而討論彼此完全外在的概念的邏輯學,實在是按照物質xing的指引從幾何學産生的結果。在演繹和歸納的背後都需要有空間直覺;“在終點有空間xing的那個運動,沿著自己的途程不僅設置了演繹能力,而且設置了歸納能力,實際上,設置了整個理智能力”。這個運動在精神中創造出以上各種能力,又創造出理智在精神中所見到的事物秩序。因而,邏輯學和數學不代表積極的精神努力,僅代表一種意志中止、精神不再有能動xing的夢遊症。因此,不具備數學能力是美質的標記——

  所幸這是一種極常見的標記。

  正像理智和空間關連在一起,同樣本能或直覺和時間關連在一起。柏格森和大多數著述家不同,他把時間和空間看得極爲相異,這是柏格森哲學的一個顯著特se。物質的特征——空間,是由于分割流注而産生的,這種分割實在是錯覺,雖然在某個限度內在實踐上有用chu,但是在理論上十分誤人。

  反之,時間是生命或精神的根本特征。他說:“凡是有什麼東西生存的地方,就存在正把時間記下來的記錄器,暴露在某chu”。但是這裏所說的時間不是數學時間,即不是相互外在的諸瞬間的均勻集合ti。據柏格森說,數學時間實在是空間的一個形式;對于生命萬分重要的時間是他所謂的綿延。這個綿延概念在他的哲學裏是個基本概念;他的最早期著作《時間與自由意志》(timeandfreewill)中已經出現了這個概念,我們如果想對他的學說ti系有所了解,必須懂得它。不過,這卻是一個非常難懂的概念。我個人並不十分理解,所以雖然這個概念毫無疑問有解釋清楚的價值,我可無法希望解釋得那麼清楚。

  據他說,“純粹綿延是,當我們的自我讓自己生存的時候,即當自我製止把它的現在狀態和以前各狀態分離開的時候,我們的意識狀態所采取的形式”。純粹綿延把過去和現在做成一個有機整ti,其中存在著相互滲透,存在著無區分的繼起。

  “在我們的自我之內,有不帶相互外在xing的繼起;在自我之外,即在純粹空間內,有不帶繼起的相互外在xing”。

  “有關主ti與客ti的問題,有關兩者區分與合一的問題,應當不從空間的角度、而從時間的角度來提”。我們在其中看見自己行動的那個綿延裏面,有一些不相連的要素;但是在我們在其中行動的那個綿延裏面,我們的各個狀態彼此融合起來。純粹綿延是最遠離外在xing而且與外在xing最不滲透的東西,在這個綿延裏,過去爲完全新的現在所充滿。但這時我們的意志緊張到極點;我們必須拾集起正待滑tuo的過去,把它不加分割地整個cha到現在裏面。在這樣的瞬間,我們真正占有了自己,但是這樣的瞬間是少有的。綿延正是實在的素材本身,實在就是永遠的生成,決不是某種已經做成的東西。

  綿延尤其是在記憶中表現出來,因爲在記憶中過去殘留于現在。因而,記憶論在柏格森的哲學裏便非常重要了。《物質與記憶》(matterand memory)一書想要說明精神和物質的關系;因爲記憶“正是精神和物質的交瞐e”,通過對記憶進行分析,書中斷言精神和物質都是實在的。

  他說,有兩種根本不同的事通常都叫做記憶;這兩者的區別是柏格森十分強調的。他說:“過去在兩種判然有別的形式下殘留下來:第一,以運動機製的形式;第二,以獨立回憶的形式”。例如,一個人如果能背誦一首詩,也就是說,如果他獲得了使他能夠重複一個以前的行動的某種習慣或機製,就說他記得這首詩。但是,至少從理論上講,他滿能夠絲毫不回想以前他讀這首詩的那些時機而重複這首詩;因而,這類記憶裏不包含既往事件的意識。只有第二種記憶才真稱得上記憶,這種記憶表現在他對讀那首詩的各次時機的回憶中,而各次時機每一次都是獨特的,並且帶有年月日期。他認爲,在這種場合談不到習慣問題,因爲每個事件只發生過一次,必須直接留下印象。他指出,從某種意義上講,我們所遭到的一切事情都被記住,但是通常只有有用的東西進入了意識。據他主張,表面上的記憶缺陷並不真真是記憶的精神要素的缺陷,而是化記憶爲行動的運動機製的缺陷。他又討論了腦生理學和記憶喪失症的事實來證明這種看法,據認爲由此得出的結果是,真記憶不是腦髓的功能。過去必須由物質來行動,由精神來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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