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普通的實名稱往往表示物種——普通的實
名稱,亦同別的概括的名詞一樣,所表示的都是·物·種。這就是說,它們被作爲各種複雜觀念的標記,使各種特殊的實
在事實上,或在可能上,都同這些觀念相契合,因而它們可以包括于一個共同概念之下,並且可以爲一個名稱所表示。我所以說“在事實上,或在可能上”,乃是因爲世界上雖只有一個“日”存在,可是日底觀念可以抽象化了,使許多實
(假使有)都同它相契。它正是表示著許多日的一個物種,亦正如星底抽象觀念表示著許多星似的。我們如果想,在
于適當的距離時,所謂恒星亦可以同“日”這個名稱所表示的觀念相契,則我們底想法正是合理的。由此,我們就可以順便看到,事物底種類只依靠于人所形成的觀念底集合
,並不依靠于事物底實在本質。因爲顧名思義說來,此一個人所謂星,或者正是彼一個人所謂日。
2 每個物種底本質都是抽象的觀念——每個物種所以能有其特有的質,並且能和別的物種有別,原是因爲它有它底尺度和界限;這種界限就是所謂·本·質,這個本質就是附有名稱的一個抽象觀念;因此,這個觀念中所包含的一切事物,都是那個物種所必需的。不過這個本質雖然就是我們所“知道”的一切自然實
底全部本質,而且我們亦以它來分類各個實
,可是我仍叫這種本質爲·名·義·的·本·質,以別于實
底實在組織。名義的本質,和物種底一切特
,都依靠于實在的組織,因此,這種組織,如前所說,就可以叫做·實·在·的·本·質。類如黃金底名義本質,就是黃金一詞所表示的那個複雜觀念,例如,就是一個
黃,量重,可熔,而且固定的物
。至于所謂實在的本質,就是那個物
底不可覺察的各個部分底組織,黃金底這些特
,以及別的特
,都依靠于此。
這兩種本質雖都是叫做本質,可是它們是很差異的,這在一看之下,就可以發現出來。
3 名義的和實在的本質,是有區別的——某種形相的身,同自願的動作,同感覺和理
結合以後,我們便形成一個複雜觀念;這個複雜觀念,我和別人都叫它做人,因此,它就成了所謂人這一物種底本質。不過沒有人會說,那個物種中各個
所有的一切動作,都以這個複雜觀念爲其實在的本質或源泉。構成那個複雜觀念的那些
質,有另一種十分相異的基礎;我們如果能知道,人底動作能力,感覺能力,推理能力,都是從什麼組織流出的,並且能知道,人底有規則的形相依靠于什麼組織(天使大概可以知道這一層,造物主是確乎知道的),則我們對于人底本質所形成的觀念將大異于現在人類底定義中所含的一切(不論這個定義如何)。在那時候,我們對于任何人所形成的觀念,將大異于現在的觀念;亦正如一個明白斯特拉斯堡strasburg那個大鍾的人底觀念,大異于一個張目四望的鄉下人底觀念一樣。因爲前一個人知道那個著名大鍾內一切發條,輪製和機括,而那個鄉下人則只能看到針底動作,聽到鍾底聲響,觀察到一些外表的現象。
4 在個方面,無所謂主要的條件——我們如果把分類和命名各個
時所依的那個抽象觀念除去,則我們便不會再想,某一種
質是某一類中任何個
底本質所在。由此顯然可見,所謂本質,就普通用意義講,只涉及于物種,而且特殊的事物只有在其歸在物種以內的範圍的,我們才考察它們底本質。離了抽象觀念,就無所謂本質的條件。這就分明指出它們是有關系的。我自然不得不是我這樣子,而且上帝和自然亦把我造就成這樣子,不過我所有的一切,並非都是我的本質的條件。一次事故或疾病亦許把我底膚顔和形相大爲變換了,一場熱症,或一次跌落,亦許把我底理
或記憶完全喪失了;一場中風症亦許把我底知覺、理解,甚至生命取消了。與我形
相同的別的生物,他底各種官能或者比我底多,或者比我底少,或者比我底優,或者比我底劣。至于別的有同樣理
和感覺的動物,則其形相和身
或者和我底完全不一樣。這些東西對于或此或彼的各個
都不能說是本質的條件。不過人心如果一把個
來同物種互相參照,則我們可以立刻根據那個物種底抽象觀念,發現出所謂本質的條件來。任何人只要一考察自己底思想,他就會看到;他只要一假設,一提說,所謂本質的條件,則他底心中一定要思想到一些概括名稱所表示的某個物種,或複雜的觀念;而且或此或彼的
質所以成爲本質的條件,亦只是以這個物種爲參考。
因此,如果有人問說,理是不是我或任何其他特殊的有形生物的本質所在,則我說,絕不是的;而且它之不爲本質的條件,正如我在其上寫字的這個白
之物之不以寫有文字爲其本質似的。但是我們如果以爲那個特殊的東西是屬于人類的,並且以“人”一名給他,理
就成了它底本質條件,因爲我們已經假設,理
是“人”字所表示的那個複雜觀念底一部分。同樣,我如果從論文一名來稱呼我在其上寫字的這東西,並且把它歸在論文那樣一個類名之下,則它的本質便在于其含有文字。因此,所謂本質的,或非本質的,只涉及于我們底抽象觀念,和觀念上所附加的那些名稱。這就是說,任何特殊的事物如果不具有抽象觀念中所含的有那些
質,則它便不能歸在那一個物種中,亦不能得到那個名稱,因爲那個概括的名稱所表示的抽象觀念正是那個物種底本質。
5 因此,物觀念,如有些人所主張的,如果只是廣袤或空間,則凝
便不是物
底本質所在,別的人如果以爲物
一名所指示的觀念含著凝
和廣袤,則凝
便成了物
底本質所在。因此,任何
質,必須是物種名稱所表示的觀念底一部分,它才能成爲本質所在,如果不是這樣,則任何特殊的東西都不能歸在那一類,亦不能得到那個名稱。如果有一團物質具有鐵底別的一切
質,只是不能依從磁石:既不爲它吸引,又不因它而改其方向:則有人會問說,它缺少任何本質的
質嗎?我們如果要問,一個真正存在的東西是否缺少任何本質的東西,則我們底問題是很荒謬的。我們亦一樣不能問,這本質是否形成本質的和種別的差異,因爲我們除了抽象的觀念,便沒有刑的尺度來判斷本質和物種。我們若不參照于概括的觀念和名稱,則談其自然中的物種的差異來,那實在是無意義的。抽象的觀念既是物種底本質和標准,則我可以問,抛開抽象的觀念,自然中還有什麼東西可以使特殊的兩個物
有了本質的差異呢?我們如果完全棄置了一切這一類的模型和標……
人類理解論第6章 各種實體底名稱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