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人類理解論第6章 各種實體底名稱上一小節]准,而只考察各種特殊事物底本身,則它們所有的一切質都一樣是本質的;各個
中所含的任何
質都是那個個
的本質所在,否則毫無意義(這是更重要的一點)。因爲我們雖然可以問“爲磁力所吸引”是否是鐵底本質所在,可是我們如果問這種
質是否是我削鉛筆用的這一團特殊物質底本質所在,則這個問題是很不適當,很無意義的。只有我們當它是鐵時,或當它是屬于某個物種時,我們底問題才有意義。由此看來,附有名稱的各抽象觀念如果是物種底界限,則所謂本質的條件,一定都是包括在那些觀念中的。
6 我已經說過,在各實方面,其實在的本質,同其名義的本質——它們底抽象觀念——是不相同的。所謂實在的本質,就是任何物
底實在組織;包括在名義本質中而與之共存的一切特
都以這種組織爲基礎。這種特殊的組織是各個物
自身所含的,並不與以外的東西發生關系。不過就在這種意味下,所謂本質亦與物種相關,亦必然要假設一個物種。因爲它既是各種特
所依靠的實在組織,則它必然要假設一個物種。因爲所謂特
只屬于物種,並不屬于個
。因此,我們如果假定黃金底名義本質是一個具有特殊顔
,重量,可展
同可熔
的物
,則所謂實在的本質就是那個物質各部分底組織,而那種組織是這些
質和其聯系所依靠的;
不但如此,而且黃金在·王·中之可溶
,以及那個複雜觀念中所含的其他特
,亦都以那種組織爲基礎。在這裏,是有所謂本質和特
的,可是我們在這裏,必須假設一個物種,或概括的抽象觀念,以爲它們之所依托,因爲只有這個觀念可認爲是不變的。但是說到任何單獨的一團物質,則這些
質無論同它有何種聯系,亦不能成了它底本質所在,或不可離的條件。自然,一個物
有了本質的條件,才能屬于這個或那個物種;但是我們如果不以爲它是屬于某個抽象觀念底名稱以下的,則它便無所謂本質的條件或不可離的條件。自然,說到各實
底實在的本質,我們只能假設它們底存在,可是並不確知它們,不過把這些本質系屬在某一物種上的,仍是名義的本質,——雖然我們假設實在的本質是名義的本質底基礎和原因。
7 名義的本質可以界說物種——其次要考察的問題就是,這兩種本質中,那一種可以決定各種實,使之屬于此一物種,或彼一物種。我們分明看到,這是由名義的本質所決定的。因爲名稱——事物底標記——所表示的,只是這種本質。因此,只有那個名稱所標記的那個觀念,能決定各個概括的名稱所表示的各個物種。而這個觀念並不是別的,只是我們所謂名義的本質。我們爲什麼說,“這是一匹馬,那是一頭騾;這是動物,那是野草呢”?任何特殊的事物所以屬于此種或彼種,不是因爲它有那個名義的本質,不是因爲它同那個名稱所表示的那個抽象觀念相契合嗎?我希望,人在聽說,或自說各種實
底名稱時,可以反省反省自己底思想,看看那些名稱所表示的是那一種本質。
8 所謂物種,就是要以各種名稱,來分類各種事物;不過這種分類,只是依據于我們底複雜觀念,並非依據于它們底精確的,清晰的,實在的本質,因爲我們分明看到,同種同名的許多個,亦竟會從其實在的組織,發生出許多互異的
質來,而且它們差異的程度,亦正和它們同別的異種的個
所差異的一樣。凡在自然物
方面做過試驗的,都容易看到這一點,而在化學家尤其可以借慘淡的經驗,相信這一點,因爲他們雖在某一些硫磺,銻,或硝酸內,發現了一些
質,可是他們在別一些硫磺,銻,或硝酸內有時竟然找不到同樣的
質。因爲這些物
雖是同一物種,同一名稱,而且有同一的名義本質,可是在嚴格地考察之後,它們會顯露出十分相差的種種
質來,使很謹慎的化學家白費勞力,空抱希望。因此,事物底分種如果是按照它們實在的本質,則同種中任何兩個實
,不會有相異的
質,正如我們不能在兩個圓圈或等邊三角形內,發現出相異的
質來一樣。所謂本質一定要能決定各個特殊事物,使之成爲此族或彼族,使之屬于此一個概括的名稱,或彼一個概括的名稱。但是除了那個名稱所表示的那個抽象觀念而外,什麼東西能有這作用呢?那個名稱既表示著那個抽象觀念,因此,它只涉及于事物底公共名稱,並不涉及于各特殊事物底存在。
9 能界說物種的不是實在的本質,因爲我們不知道這種本質——我們並不能依據事物底實在的本質,來分類它們,並命名它們(這正是分類底目的),因爲我們根本就不知道它們。
我們底各種官能在我們對實的知識和分別方面所能爲力的,只是使我們得到各實
中所觀察出的各個可感觀念底一個集合
。這個集合
縱然是我們很勤苦地,很精確地所形成的,它亦離那些
質所發源的那種真正的內在組織很遠。正如前邊所說一個鄉下人,只看到斯特拉斯堡大鍾底外面形相和運動,不能了解那鍾底內部組織似的。世界上最鄙賤的動物或植物,亦可以使識力廣大的人迷亂不知所措。我們在習見習聞各種事物以後,雖然可以不再驚異,可是這並不能因此救療了自己底無知。我們如果一考察我們所踐的石頭,和日常所運用的鐵,我們就會立刻看到,我們並不知道它們底組織,亦不能解釋它們所含的各種差異的
質。顯然,它們底各種特
所依靠的那種內在的組織,我們是完全不知道的。
即以我們所能想象到的最粗糙,最明顯的事物而論,我們能知道,有什麼部分底組織和實在的本質,能使鉛和銻成爲可熔的,木和石成爲不可熔的麼?我們能知道有什麼東西,可以使鉛和鐵成爲可展的,使銻和石成爲不可展的麼?不但如此,而且人人都知道,動植物底精妙的機括,和不可想象的本質,又比鉛,鐵,石,等微妙了無限倍。在大宇宙底全部結構中和其各部分中,全知全能者底巧工,遠非世上最好問,最聰明的人所能了解的,正如最羇e俐的人底最妙機括遠非理動物中之最愚昧的人所能了解的一樣,而且還更有甚于此者。因此,我們並不能以各種事物底真正本質,來歸類它們,來命名它們,因爲它們底實在本質遠非我們所能發現,所能了解的。一個人如果可以憑自己所不知的內在組織,來分類事物,則一個瞎子亦可以憑顔
來歸類事物,一個失了嗅覺的人亦可以憑香味來分辯百合和玫瑰。人如果以爲自己可以憑自己所不知道的實在的本質來分辯綿羊和山羊,則他不妨在食火
和蒯慮清叫querechinchio鳥,這兩種鳥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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