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直覺的——我們已經說過,我們的一切知識都成立于人心對其觀念所有的觀察,而且就我們底能力說來,就我們的認識途徑說來,我們所能得到的光明,亦就以此爲極限,所能得到的確定,亦就以此爲最大。現在我們不妨進而稍一考察知識底明白
底各種等級。在我看來,我們底知識所以有或高或低的明白等級,就在于人心是在不同的途徑下,來知覺它底各個觀念底契合或相違。因爲我們如果一反省自己底思維方式,就可以發現人心有時不借別的觀念爲媒介的就知識底各種等級能直接看到它底兩個觀念間的契合或相違這種知識,我想可以叫做·直·覺·的·知·識。因爲在這方面,人心並不用費力來證明,來考察,就能瞥見真理,正如眼只要朝向光明,就能瞥見光明似的。就如,人心認知,白非黑,圓非三角形,三比二多,並等于一加二。這一類真理,人心在一把那些觀念聯系起來,加以比較之後不借其他觀念爲媒,就能憑直覺立刻觀察到。而且在人類弱點底範圍以內講,這種知識就可以說是最明白,最確定的。這一部分知識是不可反抗的,它就如同日光似的,人心只要把其視線轉向它,它就會立刻強迫人來認知它,它不使人心有一毫躊躇,懷疑,或考慮,它只使人心立刻充滿了對于它的明白知覺。我們一切知識底確定
,明白
,就依靠于這種直覺;這種確定
,人人都知道它是大得不能再大的,因此,他不能想象再大的,亦就不需要再大的。因爲一個人只知道,他心中的觀念就是如他所知覺的那樣,超過這個限度,他並不能想象自己還能達到更大的確定
;他只知道,在兩個觀念間,他如果看到一層差異,則那兩個觀念是差異的,而不是確乎同一的。一個人如果于這種確定
以外,想求一種更大的確定
,則他所求的自己亦不知是什麼,而且他這樣只表示他想當一個懷疑學者而又當不了。確定
是完全依靠于直覺的,因此,在次一級知識中,就是在所謂解證的知識中,一切中介觀念只有憑直覺乃能有所聯系。離了直覺,我們就不能達到知識和確定
。
2 解證的知識——在次一級知識方面,人心亦可以瞥見他底各觀念底契合或相違不過它這裏的作用並不是直接的。
什麼地方,人心能瞥見其觀念間的契合或相違,什麼地方就有確定的知識。雖然如此,可是人心並不能永遠瞥見它底觀念間的契合或相違——縱然這是可發現出的;在這種情形下,人心便終于無知,它頂多亦只能達到一種可能的推想。人心所以不能永遠立刻看到兩個觀念間的契合或相違,乃是因爲我們所要考察其是否契合的那兩個觀念,不能被人心所組合,以來表示出它們底契合或相違來。在這種情形下,人心既不能借直接比較,或互相並列;把各個觀念合攏來,以發現它們底契合或相違,因此,它就愛借別的觀念(或一或多,隨情形而定)爲媒,來發現它所要追求的那種契合或相違。這就是我們所謂·推·理reasoning。就如人心雖想知道三角形三內角,和兩直角底大小是否相契,可是它並不能借直接的觀察和比較來認知這一層,因爲三角形底三內角不能同時合疊起來,和任何一個角或兩個形互相比較。因此,在這方面,人心便沒有直接的、直覺的知識。在這種情形下,人心愛找尋一些與那個三角形底三角相等的其他角子;它既然發現,那些別的角子同兩直角相等,因此,它就知道,三角形底三角等于兩直角。
3 此種知識依據于證明——凡指示兩個觀念間的契合關系的那些中介觀念,就叫做·證·明;我們如果能用這個方法使人明白地,顯然地,看到契合或相違,這就叫做·解·證,在這裏,理解便由此方法明了這種契合或相違,人心亦就由此方法看到它是契合的或相違的。人心如果很敏捷,可以找出這些中介觀念(它們可以發現出別的觀念間的契合或相違來),並且能正確地應用它們,我想那就可以叫做·機·敏sagaci ty。
知識底各種等級4不過這種知識不如前邊那樣容易——我們借中介證明所得到的這種知識雖然確實無疑,可是它的征驗並不很明白了亮,我們底同意亦不很直接迅速,如在直覺的知識方面那樣。因爲在解證方面,人心最後雖然亦能認知它所考察的那些觀念是否契合,可是它所達到這種程度,不能不費一番辛苦和注意,因爲它不能只憑一次瞬息的觀察發現出這種契合來。要把這種契合關系發現出來,必須勤勉不懈,努力研求才行。人心必須先經過多少步驟,多少等級,才能由此途徑達到確定,才能看到兩個觀念間的契合或矛盾——如果這兩個觀念需要證明和理
底運用才能指示出其關系。
5 證明之先不免疑惑——在直覺的知識和解證的知識之間,還有另一種差異,就是,在解證的知識方面,我們如果依據中介的觀念看到契合關系或相違關系以後,雖然亦可以把一切疑惑完全消除了,可是在直覺的知識方面,則人心只要尚有幾分分辯各個觀念的知覺能力,則它總不至發生絲毫疑惑,這個亦正同能清晰分辯黑白的眼睛,不會致疑墨和紙是否是同一顔
似的。眼官只要仍有目力,則它在一看之下,就會毫無疑惑地,知覺到紙上所寫的字同紙底顔
是不一樣的;同樣,人心只要有清晰的知覺能力,它在直覺的知識方面,就可以看到各種觀念底契合或不相違。眼如果失了視力,心如果失了認知能力,則我們便無從研究眼底視力是否敏捷,亦無從研究心底認知是否明白。
6 這種知識亦不如前一種知識那樣明白——自然,由解證而生的認識亦是很明白的;不過這種認識遠沒有我所謂直覺知識方面所有的那種輝煌光亮和充分確信。就如一個人的面孔在幾個鏡中來回反射以後,只要影子仍與原物保留一點相似和契合關系,它就能産生一種認識;不過在每一度反射以後,原來那種完全的明白程度和清晰程度總要減低幾分,一直到經了許多次推移以後,它便大爲含糊不清,而且一看之下,幾乎辯認不出來——在目力微弱的人尤譬如此。由一長串證明而得的知識,亦正是如此的。
7 每一步中必然含著直覺的明白——在解證的知識方面,理
每進一步,必然伴有一種直覺的知識;我們每走一步,必須憑直覺認識此一個觀念與下一個中介觀念(它可以用作證明)間的契合或相違。如果我們不知道這一層契合,則我們仍然需要別的證明;因爲我們如果認識不到這種契合或相違,則我們便不能發生任何知識。如果它能自己知覺到自己,那就成了直覺的知識,如果它不能知道自己,則必須用一個中介觀念,……
人類理解論第2章 知識底各種等級未完,請進入下一小節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