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人類理解論第16章 同意底各種等級上一小節]個意見,則他們如果強使別人來信仰自己底意見爲真理,那是很無理由的。人們如果充分地正確地考察過,並且確乎相信了他們所宣示、所奉行的主義,則他們自然比較可以來要求別人跟從他們;不過這一類人究竟是很少的,因此,人們委實不應該專橫獨斷,亦委實不應該暴慢倨傲。我們正可以想,人們如果多使自己受點教訓,則他們會少來在別人前顯露威風。
5 概然或則是關于事實的,或則是關于思辯的——現在我們可返回來討論同意底各種根據和其各種程度。我們應當注意,我們根據概然
底誘發所接受的各種命題可以分爲兩種:一種是關于某些特殊存在的,就是說是關于所謂事實的,一種是關于我們感官所不能發現的事物的。前一種是可以有人證的,後一種則不能。
6 我們底經驗如果同別的一切人底經驗都相符合,則我們底確信可以接近于知識——關于第一種,就是關于特殊的事實,我們可以說:
第一點,任何特殊的事物,如果在相似的情形下,都同我們和他人底恒常經驗相符,而且凡提到它的人們都有互相契合的各種報告來證明它,則我們便容易接受它,並且能穩固地在其上有所建立,正如它是確定的知識似的。在這裏,我們便可以毫無疑義地根據它來推論,來實行,正如它是完全的解證一樣。就如一切英人提到
時,都確說,“它去年冬季在英
曾經凍結”,或者提到燕時,又說“它們去年夏季曾出現于那裏”,則我想人們一定不會懷疑他們這話,正如不會懷疑“七加四等于十一”似的。一切時代,一切人底同意(在我們所能知的範圍內),如果都同一個人在相似情形下的恒常而無變化的經驗相符,足以證實一個公平證人所提出的任何特殊事實底真實,那我們就得到第一等·最·高·度·的·概·然·
。
各種物底確定的組織和特
自然界中各種因果底有規則的進程,都是屬于這一類的。這個我們就叫做“根據事理而來的論證”。我們底和他人底恒常觀察如果看到一些事物是常由同一途徑出現的,則我們正可以斷言它們是某些恒常而有規則的原因所生的結果——雖然這些結果我們是不知道的。就如說,“火能暖人,能使鉛流,能把木或炭底顔
和密度變了”,又如說,“鐵在
中則沈,在
銀中則遊”,這一類關于特殊事實的命題,都是與我們在這些事物方面的恒常經驗相符合的,而且人們都常說它們是這樣的,並沒有人來反駁它們,因此,我們就可以確然相信,凡敘述這類過去事實的命題,和預料將來同類事實的預言,都是真實的。這些·概·然·
幾乎上升到·確·實·
因此,它們就絕對支配我們底思想,充分影響我們底行動,正如最明顯的解證似的;而且在與我們相關的事情方面,我們看這些概然推斷和確定知識,幾乎沒有什麼分別。在這種概然推斷上所建立的信念,就已經達到·確·信的地步。
7 無疑義的證據和經驗大部分可以産生確信——第二點,我如果根據自己底經驗,和別人底相契報告,知道一件事情大部分是如此的,則這裏便發生了次一等的概然。在這裏,我們可以知道一個特殊的例證是爲許多分明的證見所證實的。就如說,大部分人類愛私利甚于愛公益,則這是曆513史在一切時代所給我們底敘述,而且在我所能觀察的範圍以內,我底經驗亦證實這一層。因此,凡寫帝柏廬tiberius曆史的史學家,如果都說他是這樣行事的,則那件事情是十分可靠的。在這種情形下,我們底同意就有充分的根據可以上升到所謂·信·賴的地步。
8 公平的證據,和與人類利益無關的事情,亦可以産生強固的信念——第三點,各種事物之出現如果與人底私心無關,而且特殊的事實如果被各個坦白證見底相符的證據所證實,類如說,“一個鳥由此邊飛或由彼邊飛”,或“一個人底右邊響雷或左邊響雷”——在這種情形下,我們底同意亦是不能避免的。就如說,“意大利有一座城名爲羅馬;在一千七百年前左右有一人名凱撒的曾在那裏居住;他是一個大將,打勝過厖培。”這些話按事理講,我們雖亦不必有所取舍于其間,可是它們既是可靠的史家所敘述的,而且不曾被任何作家所反駁過,因此,我們便不能不相信它們,正如我們不能懷疑我們自所見的相識者底存在和行動似的。
9 經驗和證據如果發生沖突,就可以使概然發生無數的等級——在上述的範圍內,一切事
都是很容易決定的。在這些根據上所建立的概然
是很明顯的,因此,它自然就決定了判斷,使我們很少自由來信仰或不信仰,正如解證不允許我們自由來知道或不知道似的。但是各種證據如果和普通經驗沖突,而且曆史和證見底報告,又和自然底普通程序沖突,或者它們自相矛盾起來,則我們便發生困難了。在這裏,我們要想形成適當的判斷,要想使我們底同意符合于事物底各種明顯
和概然
,則我們必須要勤懇,注意,而精確才行。至于概然
底或升或降,就看信仰底兩種根據(就是在相似情形下的公共觀察,和特殊例證下的特殊證據)是助成它或反對它而定的。在這些證據方面,各報告者會有許多相反的觀察,環境,極告,資格,
僻,計劃和失察,因此,我們並不能把同意底各種等級,歸納成確定的規則。我們只可以概括地說,在適當的考察之後,在精細地衡量了各種特殊情節以後,相反的和相成的各種論證和證明,在總量上偏向哪一面,則它們會按照各種程度在心中産生出各種差異的心態來,就如所謂·信·仰beliee,·猜·度conjecture,·猜·想guess,·懷·疑doubt,·遊·移wavering,·疑·心distrust,·不·信disbeliee等等。
10 展轉相傳的證據,傳流愈遠,則其證明力量愈薄弱——我們這裏所說的都是關于可用證據證明的那些事物方面的同意的。關于這一方面。我們不妨觀察觀察英法中所守的那個規則,就是:“一種記錄底摹本在經過檢證好以後,雖然是很好的證明,可是摹本底摹本,無論怎樣檢證的好,無論出之于怎樣可靠的證見,在法院中總不能認爲是一個證明。”人們都認這個規則是很合理的,而且正契合于我們考察重要真理時所用的那種智慧和細心,因此,我從未聽過有人不贊成這個規則。在判斷是非時,這種做法如果是可以允許的,那我們就一樣可以說,“任何證據愈與原來的實況離得遠,則它底力量和證明就愈微弱。”事物本身底存在,就是我所謂“原始的真實”一個可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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