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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另一半》第十八章 窺 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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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直等到麗茲上chuang後才上樓去書房,途中在他們的臥室門前停了片刻, 聽到她均勻的呼吸聲,確信她已睡著了。他一點兒也不知道他要試的會不會成 功,但如果成功了,它將是危險的,極其危險的。

  他的書房是一間大房間,分成兩片:讀書區和工作區。讀書區排滿了書, 有一張沙發,一張躺椅和一盞落地燈。工作區在另一頭,那裏主要是一張醜陋 的老式桌子,很破舊,但很實用。泰德二十六歲就擁有了這張桌子,麗茲有時 告訴別人,他不願扔掉它是因爲他相信它是他“詞彙的源泉”。她這麼說時, 他們倆都會微笑,好像他們真相信這是開玩笑。

  在這件古董上面調著三盞罩著玻璃的燈,但泰德像現在這樣只開這幾盞燈 時,刺眼、重疊的光圈投在淩亂的書桌上,看上去他似乎要玩彈子戲。在這麼 複雜的桌面上玩要遵循什麼規則,誰也不知道。但在溫蒂事件後的那個晚上, 旁觀者可以從泰德緊繃的臉上猜出遊戲的賭注極大,不管規則是什麼。

  泰德會百分之百同意這猜測。畢竟,他化了二十四小時才鼓起勇氣這麼做。

  他看看桌上的打字機,上面罩著罩子,一根不鏽鋼回車杆從左邊伸出來, 像搭便車者豎起的大拇指。他左在它前面,手指不安的敲著桌沿,然後打開打 字機左邊的抽屜。

  這個抽屜又寬又深,他從中拿出他的日記本,然後把抽屜拉到最盡頭。他 放貝洛爾牌鉛筆的陶瓷瓶滾了過來,鉛筆從中掉了出來。他把它拿出來,放到 平常的位置,然後把鉛筆歸攏起來放進去。

  他關上抽屜,看著瓷瓶。在第一次暈眩中,他曾用一支貝洛爾牌鉛筆在《 金狗》手稿上寫了“麻雀又飛起”幾個字,然後,他就把這個瓶子扔進抽屜裏。 他從沒想過再使用它......但是,前幾天晚上,他又擺弄過鉛筆。現在,它們 就擺在十幾年來一直擺的地方,那時斯達克和他住在一起,住在他裏面。很長 一段時間斯達克都很安靜,幾乎感覺不到他的存在。然後念頭一閃,狡猾的喬 治從他腦袋中跳出來,就像一個失控玩具盒,盒蓋一打開,跳出一個人。我在 這兒,泰德!走吧,老夥計!前進!

  此後大約三個月,斯達克每天十點都會跳出來,周末也一樣。他會跳出來, 抓住一根貝洛爾牌鉛筆,開始寫那些瘋話——這些瘋話能夠賺到錢,這是泰德 自己作品做不到的。書寫完了,斯達克會再次消失。

  泰德抽出一只鉛筆,看著杆上的牙齒印,又把它扔回瓶中,叮當一聲。

  “我是黑暗的另一半。”他低聲說。

  但喬治.斯達克是他嗎?他曾經是他嗎?在最後一部斯達克小說《駛往巴 比倫》最後一頁的下面寫上“完”字後,他從未用過這些鉛筆,除了在暈眩狀 態。

  畢竟,沒有用它們的必要,它們是喬治.斯達克的鉛筆,斯達克已經死了 ......或他假定他已死了。他認爲他最後會把它們扔掉的。

  但現在,他似乎又用得著它們了。

  他的手伸向寬口瓶,又縮了回來,好像從一個很熱的火爐縮回手一樣。

  還沒到時候。

  他從襯衫口袋抽出鋼筆,打開日記本,拔掉筆帽,猶豫了一下,然後寫起 來。 “

  如果威廉哭,溫蒂也哭。但我發現他們之間的聯系比這更緊密,昨天溫蒂 從樓梯上跌下來碰傷了——一個紫se蘑菇狀的瘀傷。當雙胞胎醒過來時,威廉 也有一個。同樣的位置,同樣的形態。  ” 

  泰德開始自問自答,這是他日記的特點。當他這麼做時,他意識到這習慣 意味著某種形式的雙重xing......也許它只是他精神分裂的另一方面,那既是基 本的,又是神秘的。

  問:如果你把我孩子們tui上的瘀傷取下來,重疊在一起,它們會不會看上 去完全一樣呢?

  答:是,我想會的。就像指紋、聲音波紋一樣。

  泰德靜坐了片刻,用筆頭敲著日記本,思考著這一問題,然後他俯身向前, 開始更快地寫。

  問:威廉知道他有瘀傷嗎?

  答:不。我認爲他不知道。

  問:我知道麻雀是什麼,或它們意味著什麼嗎?

  答:不知道。

  問:但我知道有麻雀。我就知道這麼多,對嗎?不管阿蘭.龐波或其他人 信不信,我知道有麻雀,我知道它們又飛起來了,對嗎?

  答:對。

  現在筆在紙上飛快地寫著,他已有好幾個月沒這麼快寫字了。

  問:斯達克知道有麻雀嗎?

  答:不知道。他說他不知道,我相信他的話。

  他停了一下,又接著寫。

  斯達克知道有什麼東西。但威廉也應該知道有什麼東西——如果他的tui碰 傷了,它應該很疼。但溫蒂跌下來時給他造成瘀傷,威廉只知道他一個地方受 傷了。

  問:斯達克知道他有個地方受傷了嗎?一個脆弱的地方?

  答:知道。我想他知道。

  問:鳥群是我的嗎?

  答:是。

  問:這是不是意味著,當他在克勞森和米麗艾姆的牆上寫“麻雀又飛起” 時,他並不知道他在幹什麼,事後也記不住自己寫過這些字?

  答:是的。

  問:誰寫的那些字?誰用血寫的?

  答:知道的人,擁有麻雀的人。

  問:誰是知道的人?誰擁有麻雀?

  答:我是知道的人。我是擁有者。

  問:我在那兒嗎?他殺害他們時我在那兒嗎?

  他又暫停了一下。是,他寫道,然後又寫:不。兩者都對。斯達克殺豪默. 加馬齊或克勞森時,我並未進入恍惚狀態,至少我不記得有。我認爲我所知道 的......我所看見的......在增多。

  問:他見過你嗎?

  答:我不知道。但是......

  “他應該見過。”泰德低聲說。

  他寫道:他應該認識我,他應該見過我。如果他真的寫了那些小說,他認 識我很久了。他的認識和所見也在增多。所有那些追蹤和錄音設備沒有讓狡猾 的喬治煩惱,對嗎?當然沒有。因爲狡猾的喬治知道它們在那裏。你化了十年 時間寫犯罪小說,不可能不知道那種東西。那是他不在乎的一個原因。但另一 個原因更好,不是嗎?當他要私下和我談話時,他知道我在哪裏和怎麼找到我, 不是嗎?

  對。但斯達克想讓人偷聽時,他往泰德家裏打電話,當他不想讓人聽到時, 他往大衛的商店打。爲什麼他要讓人偷聽呢?因爲他要向警察傳遞一個信息, 即:他不是喬治.斯達克,而且知道自己不是......他已經不殺人了,他不會 來追逐泰德和他的家人。還有另一個理由,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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