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兩種自由概念第五章 浪漫主義與反啓蒙運動上一小節]者和理主義者)。當邁斯特爾說他已經認識了法
人和英
人、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但從來沒有認識人時,他是在簡潔地表述他反對啓蒙運動抽象普遍的人的概念,他這種思想後來得到赫爾德的發展。他把理智和分析描述爲具有腐蝕
和破壞
的東西,它們削弱或毀滅了人們對傳統的聯系和忠誠,也是對不可替代的風俗與情感的瓦解劑,這時候,他或許比後來的作家更好地闡明了啓蒙運動的信念——人類社會只能建立在理
的基礎上——的荒謬
。如果說明智就意味著質疑,那麼質疑就永遠沒有盡頭,直到導致産生它的文明的崩潰。
邁斯特爾在批評啓蒙運動的自然主義時,他沒有把自然描述成哲學中的仁慈的貴婦人,而是描述爲具有破壞、殘酷無情、掠奪成
的惡人。而只有在薩德(de sade)偏執的、長期被人忽略的的著作中,啓蒙運動的自然主義才是卓絕的、具有強烈的反響的東西。而且,在相關的批評中,他所描述的野蠻人類不是如《百科全書》中富有想像力的旅行者描繪的那些熱情好客的原始人,而是“殘忍、邪惡、具有獸
的人”,這時候,他破壞了啓蒙運動的一個神話,即文明的腐敗是反自然的結果,相反他認爲腐敗是自然人類野蠻狀態的另外一種表現,他在尚未開化的人類那裏也發現了腐敗。邁斯特爾與陀思妥耶夫斯基有許多共同之
,兩人都把人類描述爲一種可憐的生物,充滿了絕望和難以矯正的矛盾:
他(人類)不知道自己需要什麼;他想要的卻是他不需要的;他木想要的卻是他所需要的;他在自己身上看到的不是他自己,卻是比他自身還強壯的東西。聰明的人反抗著,大聲叫道:“誰來救我?”愚蠢的人則安之若素,把他的軟弱叫做幸福。
邁斯特爾把人描述爲“畸形怪異的半人半馬怪物”,這與陀思妥耶夫斯基描述的宗教法庭庭長的共同之比它與奧古斯丁(augustine)與波舒哀(bossuet)或貝納德(bonald)的共同之
要多得多,因爲他像陀思妥耶夫斯基而不像那些保守的傳統主義者,在他相信文明秩序容易遭到毀壞這一點上,他的這種非理
主義信念達到了我們時代的深度和深刻
。盡管他有畏縮的一面,加上在我們看來與他的思想很不相關的教皇至上主義(他認爲教堂應該擁有政治和精神的權威),但比起較爲溫和的柏克、或者他的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的話——啓蒙運動的敵人來,他顯得就是純粹得多的現代主義者了。事實上,正如伯林對于邁斯特爾下的結論:
對于他的同時代人,或許對他本人而言,他似乎是正平靜地注視著古典和封建的過去,然而他所看到的東西卻更加清晰地證明了屬于凝固著血的未來。”
然而,伯林還是認爲,漫主義和反啓蒙運動的主要思想家是那些德
人,其中最富有啓發
的是j.g.哈曼。這位思想家跟維科一樣的深刻,也同樣被其同代人所忽略,然而在他的門徒之中有一個人卻成爲現代非理
主義之父,這就是克爾凱郭爾。哈曼是德
神秘的反思傳統的繼承人,信仰這種傳統的還有傑克伯·包赫姆(jacob boehme)、梅斯特·艾科哈特(meister eckhart)、安哥拉思·西勒辛思(angelus silesius)和許多其他的人。這些虔誠和勇于獻身的作家們把精神真理不可名狀
的信念與一種對語言的觀點結合起來——赫爾德後來采納和發展了這一點——作爲人類思想和活動的普遍結構。在他們看來,語言不是交流的中
媒介,而是記憶和真理的儲存室,人類的批判
意識理解不了這些真理,然而它們卻被保存在語言之中,在人類所有活動和交往中得以使用。正是赫爾德發展了哈曼批評語言的這種語用“設計模式”“——至少從霍布斯、培根、洛克以及他們的英
經驗主義後繼者以來,這種語用模式一直是關于語言的主導思想,而且法
的孔狄亞克(condillac)曾對之作了系統化的論述——的多少有些系統化的見解。在這種語用模式中,意義的原始單位是名稱,語言的最初活動就是描述或表明非語言的現實。因此,語言是人類思想和活動的附屬物,是人類思想和活動的抄寫員.而不是這些活動的主人。對于哈曼和赫爾德來說,跟一般意義的人類活動的概念一樣,對語言的這種觀念是完全錯誤的。在闡釋維科對于他們的這種觀點的看法時,伯林寫道:
對于最根本的人類語言活動所作的功利主義的解釋,這是一種誤導。首先,這些活動完全是表現的;唱歌、跳舞、禮拜、打仗以及
現這些活動的製度構成了對于世界的看法。語言、宗教儀式、神話、法律和社會、宗教和審判製度都是自我表現的形式,是希望表明一個人是什麼、追求什麼的形式;它們遵循一些可以理解的方式,基于這個原因,根據它們就有可能重構那時社會的生活,甚至是那些在時間和地方上都非常遙遠的而且完全原始社會的生活。只要弄清楚人類思想和行動的基本框架,由此産生了詩歌、運動以及作爲它們的自然表現的神話,就可以做到這一點。“
伯林在他最近發表的研究哈曼的文章中,總結了哈曼關于語言的觀點的特征:
哈曼說過,“語言是理推理的最初的元素,也是其最終的元素和標准”。笛卡爾認爲存在著清晰明白的觀念,這些觀念能被一種“內眼”來沈思默想,他的這種概念,是所有的理
主義者都共同具有的。洛克及其追隨者以經驗主義的形式兜售的也是這種概念——這些觀念
于純粹狀態,與語詞無關,並能夠被中立地翻譯成任何思想。哈曼認爲,這種基本謬誤是極需要消除的。事實與此相反,語言是我們用來思想的東西,而不是把思想翻譯成語言:“語言”這一概念本身的含義就是運用著的符號。
伯林擴展了哈曼關于語言的概念,他寫道:
對哈曼而言,思想和語言是一回事……既然如此,哲學實際上就是關于我們對語言或符號的用法的批判,盡管哲學自稱是對事物的批判,它充其量也不過是對關于事物的觀念的批判,因爲它不過是關于話語的話語,即第二級的判斷。如果真的存在著能夠直接察覺的事物的形而上學結構,或者如果能保證使我們的思想或對語言的用法以某種神秘的方式與這種客觀結構相符合相一致,那麼才能把哲學(無論是根據直接的形而上學直覺形成的哲學,還是專注于觀念或專注于語言而形成的哲學)設想爲是了解和判斷現實的方法。在哈曼看來,這種概念盡管時代悠久——確實,整個歐洲的理主義就是建立在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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