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政治經濟學原理第11章 論作爲貨幣的替代物的信用上一小節]力。創造購買力的信用形式是,當時不使用貨幣,而且通常是完全不使用任何貨幣,各種交易與大量的其他交易計入一個帳目,而只付差額。實行這種信用的方法很多,我們將對此進行考察,按照我們的慣例,從最簡單的開始。
第一,假定甲和乙是兩個商人,他們互相作爲買主和賣主進行交易。甲以信用由乙買進。乙也以信用由甲
買進。年終,以甲欠乙的款項和乙欠甲的款項相比較,確定誰應支付差額。這一差額可能小于各種交易分別計算的數額,而必然小于各種交易的合計額,是唯一要用貨幣來支付的;甚至這一差額或許也不支付,只是轉入第二年的往來帳目。這樣,爲數100鎊的一次付款,就足以清算一系列的交易,其中有些交易的價值達數千鎊。
但是,第二,甲欠乙的債務,即使乙對甲不負有債務,也無須用貨幣清償。甲可以將他對第三者丙的債權轉讓給乙來加以清償。借助于名爲彙票的一種書面票據,就可以很方便地做到這一點。這種彙票實際上是債權人發給債務人的可轉讓通知單,它一經債務人接受,即經他簽名加以認證,就成爲債務的承認書。
最初使用彙票是爲了節省由一地把貴金屬運往另一地的費用和風險。亨利·桑頓先生說:“假定倫敦有10個製造商,將製品賣給約克郡的10個店主,由他們零售;再假定約克郡有製造其他商品的1o個製造商,將商品賣給倫敦的10個店主。在這種情況下,倫敦的10個店主就無須每年運送題尼到約克郡付給那裏的製造商,而約克郡的10個店主也無須每年運送同樣多的題尼到倫敦。約克郡的製造商們只須由當地各店主收取那筆錢,而報以承認錢已收訖的證書;證書中並應指示各自在倫敦的債務人,將他們手頭的現金付給倫敦的製造商們,以便以與抵消約克郡方面的債務相同的方法抵消倫敦方面的債務。運送貨幣方面的一切費用和風險都因此而免除。這種
理債務轉移的證書,現在稱爲彙票。它們是以某人的債務與另一個人的債務相調換的票據;也可能是以應于某地償還的債務與應于另一地償還的債務相調換的票證。”
彙票用作清償遠地債務的手段,不必花費運送貴金屬的費用,這種便利被人們發現以後,彙票的使用就由于另外一種動機而大爲擴大。各行業對于購買貨物的人常常提供一定期間的信用,3個月、6個月、1年,甚至兩年,視各業的便利和習慣而定,有一個商人將貨物售出,可于6個月後收取貨款,但他想馬上得到償付.于是他開立一張他的債務人可在6個月後付款的票據,拿它向銀行家或放款人貼現,也就是交出票據,而取得票面額減去貼現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後的金額。這樣,他就可以將某人應當償還他的債務用作由另一人獲得信用的手段;這已成爲彙票的主要作用之一。這種方法的便利,導致了一種常見的彙票的産生,開票人對于先前對他不負有任何債務的票據的承付者,也開這種彙票。這種彙票被稱爲融通彙票;有時被貶稱爲空頭票據。關于這種彙票的
質,剛才我引用的著作有明確的說明和有見識的評論,現抄錄全文如下。
“甲因有100鎊的急需,請乙承兌兩個月到期的票據或彙票,因此,從表面上看來,乙對此負有付款的義務;然而,他們已取得這樣的默契,即甲將設法自行清償彙票,或向乙提供資金,由乙加以清償。這樣,甲就依靠2人的聯合信用而以票據換得現金。彙票到期時甲履行付款的諾言,從而結束這一交易。然而,乙向甲提供的這種服務往往會得到如下的報償,即,乙在某一時間按照自己的方便依樣開立彙票,由甲承兌,並予以貼現。
“現在我們試以這種票據與真實票據作一比較。試行考察在那幾點上二者有所不同或似乎不同,而在什麼地方它們又相同。
“它們相同,因爲它們都可以貼現,也都是出于貼現的目的而開立的,而且實際上大概都被貼現。因此,它們都可以用作商人的投機手段。此外,就彙票和票據成爲一的所謂流動媒介或紙幣,使硬幣免幹使用這一點來說,空頭票據和真實票據也是相同的;因而,如果商品的價格與紙幣的數量成比例地上漲,則空頭票據和真實票據對這種上漲所起的作用完全相同。“在我們進而考察它們的不同之
以前,我們先注意這樣一點,在這一點上,二者通常被認爲是相異的,但不能說,它們常常是或必然是不同的。
“(有時人們這樣說,)真實票據代表現實的資産。每一張真實票據,都有實際存在的貨物作爲它的對應物。不是由于貨物的出售而開的票據,是一種欺騙民的虛假財富。這種票據只提供一種假想的資本;另一種票據(真實票據)則表示真實的資本。“爲了反駁這種言論,我們可以指出,首先,不能認爲,票據是由于實際出售貨物而開付的,就確實代表真實的資産。假定甲以6個月爲期,將價值豆00鎊的貨物賒賣給乙,因而得到了一張爲期6個月的彙票;而乙在1個月以後也以6個月爲期,將這一貨物賒賣給丙.得到一張同樣的彙票;隨後,丙在下一個月又將這一貨物賒賣給丁,得到一張同樣的彙票,……這樣,6個月終了時將有各爲100鎊的6張彙票同時存在;而且,其中任何一張都可能已經貼現。而所有這些彙票中只有一張代表真實的資産。
“如果要證明所謂真實票據代表真實資産這一假定有理由,那麼,彙票持有者就應當具有某種權力,可以製止彙票所代表的資産轉用于清償彙票以外的其他用途。這種權力並不存在;持有真實票據的人和將它貼現的人,對于彙票所代表的特定貨物都沒有任何所有權。他們都象任何空頭票據持有者一樣信賴開付彙票的人的一般支付能力,在許多場合,空頭票據也許是擁有巨大的、衆所周知的資本的人發出的,這時,不妨說它代表這種資本的一部分。因此。所謂真實票據代表資産而空頭票據則不代表資産的假設,似乎是對一者評價過高,而對另一者則評價過低。
“下面我們考察它們的一些不同之。
“第一,人民動辄作爲理由對空頭票據或融通票據表示異議的一點是,它以無充有。然而,這種異議只適用于當作真實票據流通的那些空頭票據。在很多場合.這種票據之爲空頭票據是十分明顯的。第二,一般地說,空頭票據不象真實票據那樣能夠如期兌付。一般認爲,帶著空頭票據的商人是比小心謹慎地避免使用空頭票據的人更愛冒險的投機者。因而,第三,空頭票據除不大安全外,在數量上也不易加以限製。一個人的實際銷售額對他的真實票據的數量是一種限製;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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