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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經濟學原理》第4章 論貨物稅

第4小節
經濟類作品

  [續政治經濟學原理第4章 論貨物稅上一小節]許會異常明顯。實際上,毫無疑問,我guo生産成本的降低和guo産谷物價格的降低,是與折換什一稅有關系的;不過,在此期間農業獲得的巨大改良所産生的作用,以及自由進口農産品所産生的作用,掩蓋了折換什一稅所産生的作用。價格的這種下跌並不會損害地主的利益,因爲谷物地租增加的比例將等于谷物價格下降的比例。但價格的這種下跌也絲毫不會增加地主的收入。所以,取代什一稅的地租稅,在現有租約到期時,將成爲地主的淨損失,而且把什一稅折換成地租稅,並不僅僅是改變地主承受現有負擔的方式,而是課征一種新的稅,是犧牲地主的利益來使消費者得到好chu,不過,由于資本積累和人口增長受到了刺激,地主很快就會在損害消費者的情況下逐漸得到補償。

  

第五節 差別稅的影響

  至此我們考察了各種商品稅的作用,我們假設它們是公平地課加在各種生産方法或上市方法上的。如果我們假設不是公平地課征這種稅,假設這種稅是課加在獲得商品的某一特定方法上,則我們就需要作另外一種考察了。

  設某種商品可以用兩種不同的方法來製推例如,某種製造品既可以用手工生産也可以用汽力生産;食糖既可以用甘蔗生産又可以用甜菜生産;牛既可以用幹草和青飼料飼養又可以用油渣餅和釀酒廠廢料飼養。爲了社會的利益,生産者在這兩種方法中應采用能以最低價錢生産最佳物品的方法。這對生産者也是有利的,假如生産者沒有受到保護,因而必須面對競爭,不積極進取就將受到懲罰的話;對社會最爲有利的方法,如果政府不加以幹預的話,生産者最終將發現采用這種方法對自己也是有利的。然而,假設對其中一種方法課稅,而對另一種方法不課稅,或課較少的稅。如果被課稅的是生産者不采用的方法,那等于不課稅。但如果家通常那樣是向生産者所采用的方法課稅,則課征這種稅就會使生産者采用不課稅的方法,盡管這種方法是兩種方法中較差的一種。因此,如果說這種稅有什麼作用的話,那就是使商品的質量下降,使所花費的勞動增加它使社會lang費大量的勞動,毫無益chu地花費大量資本來養活和酬勞這些勞動,就如同雇人挖洞,然後又把洞填上一樣。lang費的勞動和資本將增加商品的生産成本,這將相應地提高商品的價值和價格,從而資本的所有者將得到補償。損失將落在消費者身上;不過,儲蓄的手段和儲蓄的動機也將減少,因而guo家的資本最終也將減少。

  所以,這種稅可以歸在差別稅這個大類下,它違背了一條課稅原則,即課稅的方式應盡量使民之所出等于guo庫之所入。課征一種差別說,會使消費者繳納兩種不同的稅,其中只有一種稅是繳納給政府的,而且時常是較輕的那個。假如對用甘蔗製成的食糖課稅,而對用甜菜製成的食糖不課稅,那麼只要蔗糖仍被消費,課加在它上面的稅就是繳給了guo家,因而同大多數其他稅一樣,是沒有什麼可反對的;但如果蔗糖在課稅前比甜菜糖便宜,現在則比甜菜糖貴,那麼甜菜糖就會在很大程度上代替蔗糖,人們就會改種甜菜,建造起用甜菜製糖的工廠,在這種情況下,雖然政府從甜菜糖那裏得不到任何稅收,但消費甜菜糖的人實際上卻要付一種稅。他們現在爲甜菜糖支付的價格,將高于他們過去爲蔗糖支付的價格,其差額將用來補償生産者白白lang費的那部分勞動,因爲比方說以前用200個人的勞動就能生産出來的東西,課稅後卻不得不采用另一種方法來生産,需要用300個人的勞動。

  課征差別稅最常見的情形之一是,若一種商品既能在guo內生産又能從guo外進口,則對進口的商品課稅,而對本guo生産的商品不課稅。如果某種商品經常不斷地被進口,那一定是由于從guo外獲得該商品所花費的勞動和資本,總的說來要少于guo內生産該商品所必須花費的勞動和資本。所以,如果對進口課稅,使生産核物品比進口便宜,那就等于多花了勞動和資本,而所生産的商品卻沒有增加。勞動被白白lang費了,資本被用來雇人做費力而沒有結果的事。因此,凡是旨在鼓勵guo內生産課稅物品的關稅,都是非常lang費的課稅方式。

  如果對進口外guo的土地産品課征關稅,而對本guo的土地産品不相應地課征貨物稅,則這種關稅使特別具有上述xing質。同文明guo家通常被課征的其他說相比較,這種稅更嚴重地使民之所出多于guo之所入。如果某個guo家生産小麥2  000誇特,消費量爲2100誇特,每年進口100o000誇特,如果對這10o  誇特課征關稅;使每誇特的價格提高10先令,那麼就不僅僅是10o  誇特的價格將提高,而是全部21  00誇特的價格都將提高。讓我們作以下最爲方便、但最不切合實際的假設,即進口沒有被阻止,guo內的生産也沒有擴大,在這種情況下,guo家將僅僅獲得5  o鎊稅收,而消費者則被課征了1050o0o0鎊稅,剩下的1  o00鎊支付給了guo內生産者,生産者則在競爭的壓力下不得不把這1  000鎊全部轉給地主。因此,消費者繳納給土地所有者一筆額外的稅,相當于他繳納給guo家的20倍。現在讓我們假設這種稅實際上阻止了進口。假設在正常年景完全停止了進口z于是那1  0o亨特可以通過精耕細作或開墾劣質土地獲得,每亨特的價格將不是提高10先令,而是提高例如說5先令。因而guo家將得不到任何稅收,除非在歉收年份破例進口外guo的土地産品。但消費者每年卻要爲全部21  00誇特按每亨特5先令的比例納稅,每年共納稅525  鎊。其中的零頭用于補償生産那最後1  00亨特小麥的農民在法律的強製下所lang費的勞動和資本。剩下的那5  00鎮則同以前一樣進了地主的腰包。

  “谷物法”剛實施的時候所産生的就是上述作用z而且只要谷物法仍在提高谷物的價格,這種作用就依然存在。但我並不認爲,谷物法會象我們想象的那樣,使高價格和高地租維持很長一段時間。上面我們就什一稅和其他農産品稅的作用所作的論述,在很大程度上也適用幹谷物法。谷物法只是人爲地使價格和地租提前上升,而即使不實施谷物法,隨著人口的增長和生産的發展,價格和地租最終也是會上升的。設有兩個guo家,一個不實施谷物法,另一個則已實施谷物法很長一段時期,這兩個guo家的差別,與其說是後者的谷物價格較高或地租較高,還不如說是後者與前者的谷物價格和地租相等,但後者的資本總額和人口總數較少。實施谷物法會提高地租,但卻阻礙了資本的積累,而如果資本積累不受到阻礙,地租不用很長時間也會提高的。廢除谷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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