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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理解論》第2章 人心中沒有天賦的原則

第5小節
洛克作品

  [續人類理解論第2章 人心中沒有天賦的原則上一小節]定會有這種說法,)則我們底解釋只得說,人心是有能力來堅定地理解並且同意這些命題的,否則我們便不能存想,所謂一個原則含蓄地印于理解之中是什麼意思。照這樣說,則一切數學的解證都和第一原則一樣,都該認爲是人心上的天然印象了;我想這是他們所不容易承認的,因爲他們會看到要解證一個命題是不很容易的,要在解證以後來同意一個命題卻是很容易的。很少有數學家能大膽地相信說,他們所畫的一切圖解都只是由自然在人心中所印的那些天賦的標記來的。

  23 人們如果根據第一次聽聞後所發生的同意來立論,則他們已經謬妄地假設了在聽聞以前,人類沒有受過教育——前邊的論證告訴我們說,凡人們一聽以後就能承認的那些公理,都可以認爲是天賦的,因爲人們所同意的那些命題不是由他人底教導來的,亦不是由任何論證或解證底力量來的,只是在人心解釋了理解了各種名詞以後,自然而然來的。

  不過我想這個論證還有其進一層的弱點。在我看來,這個論證底錯誤似乎在于假設人們不能學得任何新的東西,實則人們是常常在學知他們以前所不知的各種東西的。因爲,第一點,他們分明是先學會名詞,才知道名詞底意義的;而且名詞和意義都不是與生俱來的。不過後得的知識還不以此爲限,就是命題中所含的各種觀念,亦同它們底名稱一樣,都是後得的,不是天生的。因此,在一聽以後人們所能同意的一切命題中,命題底名詞、名詞和觀念底關系、以及名詞所代表的那些觀念,都不是天賦的;那麼我就問,在這一類命題中,還剩有什麼是天賦的。我很願意人們給我指示出,哪一些命題中所含的名詞或觀念是天賦的。各種觀念同名稱是我們逐漸所得到的,它們底固有關系亦是我們逐漸所學得的。學習作用完成以後,我們如果看到,一個命題中所含的名詞底意義,是我們所熟知的,而且其中所表示的各種觀念符合與否,我們亦可以借著比較自己底觀念觀察出來:則我們一聽這個命題,就能立刻同意于它。至于別的命題,縱然它們亦是很確定很明白的,可是它們所含的觀念如果是不容易立刻得到的,則我們在同時亦便不能同意它們。一個兒童如果借著慣熟的認識作用,使蘋果同火兩種差異的觀念明顯地印在心中,並且知道了蘋果同火這兩個名詞代表著這兩種觀念,則他便會立刻同意于“蘋果非火”的這個命題。不過說到“一物不能同時存在又不存在”的這個命題,則他或者要在幾年以後,才能加以同意。因爲這些文字雖或是容易學得的,可是它們底意義,要比那個兒童所常見的那些可感物底名詞底含義,要較爲寬廣,較爲含蓄,較爲抽象;因此,他要費許多時間才能學得這些文字底確當意義,才能在心中形成這些文字所代表的那些普遍的觀念。要不達到這個地步,則你永不會使一個兒童同意于由普遍名詞所成的各種命題;不過他要是一得到那些觀念,一學知那些名詞,則他可以立刻同意于後一個命題,亦正如他同意于前一個命題似的。在同意時,他所根據的理由亦是一樣的,因爲他看到,他心中所有的各種觀念之相契與否,是會按照命題中代表觀念的各種名詞之相容相斥而變的。不過在人們給他所提出的各種命題中,代表觀念的那些文字如果不曾存在于他底心中;則那個命題縱然是很真實的或虛僞的,他亦不能加以同意或加以否認;因爲他對于這個命題是全不知所以然的。因爲文字(或言語)在超出其標記觀念的範圍以外,都只是一些空洞的聲音,因此,我們在同意它們時,一定要看它們是否契合于我們所有的觀念;

  而且我們底同意,亦是以此範圍爲限的。不過要指示出知識由何種途徑才能進入人心,並且要指示出同意底各種程度都有什麼根據,那還是下邊的事情。我現在只是略爲提到這一點,作爲我所以懷疑那些天賦原則的理由之一罷了。

  24 這些原則不是天賦的,因爲人們並不普遍地同意它們——要求結束普遍同意底這個論證,則我亦可以同辯護天賦原則的人們一致相信說,如果它們是天賦的,它們一定能得到普遍的同意。因爲要說一個真理是天賦的,同時又說它是不能得人同意的,那就無異于說,一個人知道一個真理,同時又不知道它是一樣的,都是一樣不可理解的。不過就照這些人們所說,那些命題亦不能是天賦的,因爲不了解這些名詞的人們是不能同意這些命題的,能了解這些名詞的人們,如果不曾聽到或想到這些命題,則他們大部分亦是不能同意它們的;而且我想,人類至少有一半是這樣的。不過不能同意的人們縱然占著很少數,而且縱然只有兒童們是不知道這些命題的,這亦足以推翻了普遍的同意,並且從而證明這些命題不是天賦的。

  25 這些公理不是最先知道的——不過“嬰兒們”底思想既然不是我們所知道的,而且他們理解中所發生的思想來行推斷,也是未曾表示出的,所以要根據這些來進行推論,那就免不了引起人底責難,因此,我其次還可以說,這兩個命題亦不是兒童心中原始所有的真理,而且它們亦並不是在一切後得的、外來的意念之前的;而它們要是天賦的,還必須是最先就在那裏的。我們能否決定這個問題,並無關系,反正兒童們總是在一定時候已開始思想,他們底語言和行動就使我們相信他們是這樣的。他們到了能夠思想、能夠知識、能夠同意的時候,我們還能合理地假設,他們不知道自然所印入的那些意念(如果有的話)麼?他們既能從外面知覺到事物底印象,你有任何一點理由,來想象他們同時卻不知道自然在其內心所印的那些標記麼?他們既然能接受能同意外來的意念,那麼他們心中所織入的那些意念,既然印在不可磨滅的字迹內,以爲他們一切後得知識和將來推論底基礎和指導,你能說他們反而不知道麼?倘如是這樣的,則自然底辛苦都白費了;至少我們亦得說,它寫字寫得很糟,因爲人底眼雖然能明察其他物象,而對于自然底字迹卻是不會讀的。它們既然不是最初被人知道的,而且離了它們,人們亦可以對其他事物得到分明的知識,則你要假設它們是最清晰的真理,並且是一切知識底基礎,那豈不是最荒謬不過的麼?一個兒童確乎知道,nai他的ru母不是同他玩耍的貓兒,亦不是他所怕的黑奴;他亦知道,他所拒絕的土荊芥或芥花不是他所哭著要的蘋果或糖。這是他所確實深信的。不過你能說,他所以堅定地同意這些命題以及其他部分的知識,是本于“一物不能同時存在而又不存在”的那個原則麼?你能說,一個兒童在達到某種年齡以後,既知道了別的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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