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人類理解論第12章 知識底改進上一小節]因此,我們不但不能憑原則達到真理,反而會因爲它們沈陷在錯誤中。
6 我們只能比較具有確定名稱的那些明白的完全觀念——不過我們所以能知道確定的原則和其他真理,只是因爲我們認知到我們觀念底契合或相違,因此,促進知識的途徑不在于盲目地本著確定的信仰,來吞咽各種原理,而是要在心中確立明白、清晰和完全的觀念,而給予它們以恰當的、恒常的名稱。因此,雖然沒有別的原則,我們只要能考察觀念自身,並且比較它們,尋出它們底契合或相違以及各種關系和習來,那我們只根據這個規則,就會得到較真實,較明白的知識。反之,我們如果只是盲目地把一些原則記在心裏,用以
理別的原則,我們便不會有這種結果。
7 促進知識的真正方法,只有考察我們底抽象觀念——
因此,我們如果要遵從理底指示,往前進行,則我們必須使·我·們·底·考·察·方·法·適·合·于·我·們·所·考·察·的·觀·念·底·本·
,適合于我們所探求的真理。概括而確定的真理只是建立在抽象觀念底各種常
和關系上的。因此,要想在各種關系方面找尋出那些能夠真實而確定地表示在概括的命題中的關系,則我們必須辯析毫芒,井井有條地,運用我們底思想,把那些關系找尋出來。在這方面,我們底進行步驟,正可以從數學家底學校中學得來,他們是由很明白,很容易的起點,按步就班,借著一長串的連續推論,發現出,解證出,似乎非人類才力所能達到(在一看之下是如此的)的真理來。數學家所以有很大的進步,並且有許多意外驚人的發現,只是因爲他們有發現各種證明的本領,只是因爲他們發明了可羨的方法,把各種中介觀念找尋出來,排比起來,從而又根據解證把原不能互相比數的數量底相等或不相等指示出來。不過在別的觀念方面,我們是否亦可以如在
量觀念方面一樣,發現出類似的方法來,那我是不敢斷言的。我只可以說,如果有別的觀念是它們物種的底實在的和名義的本質,則我們如果用數學家所慣用的方法來考察它們,它們一定會使我們底思想十分進步,十分明白,十分顯然,而且明顯的程度會超出我們平常所想象的程度而外。
8 借這種方法,我們亦可以使道德學更爲明白一點——
由此我更可以自信不疑地來主張我在第十八節所提出的那個猜想,就是,道德學和數學是一樣可以解證的。因爲倫理學所常用的各種觀念,既是實在的本質,而且它們相互之間又有可發現出的聯系和契合,因此,我們只要能發現其相互的常和關系,我們就可以得到確實的、真正的、概括的真理。我相信,我們如果能采取一種適當的方法,則大部分道德學一定會成了很明白的,而且任何有思想的人亦不會再懷疑它,正如他不會懷疑給他解證出的數學中的命題底真理似的。
9 不過我們關于各種物所有的知識,只能借經驗來促進——在追求有關·實·
的知識時,由于我們沒有適合于上述進行途徑的觀念,因此,我們就被迫采取另一種十分差異的方法。在前一種學問中,我們底抽象觀念就是實在的和名義的本質,因此,我們只思考我們底觀念,只考究它們底關系和聯絡,我們就可以進步;不過在實
方面,這種方法卻不能絲毫幫助我們,這個理由我們前邊已經說過了。由此我們就知道,各種實
所給與我們的材料,並不足作爲概括知識底對象,而且我們如果只思考它們底抽象觀念,亦並不能在追求真理和確實
方面有所進步。那麼要想在實
方面促進我們底知識,我們該怎麼樣呢?在這裏,我們應采取一種十分相反的途徑;我們既然缺乏有關它們實在本質的觀念,所以我們就不能不抛開我們底思想,而被打發到事物本身上去。
在這裏,·經·驗·必·須·教·我·們以理所不能爲力的事情。我們只有借經驗才能知道,有什麼別的
質和我們底複雜觀念中那些
質共同存在,才能知道,我所稱爲“金”的那種
黃,沈重,而可熔的物
是否是可展的;不過這種經驗(不論它怎樣證明我所考察的那個特殊的物
)仍不能使我確知一切或任何其余
黃,沈重,而可熔的物
,都是如此的,我只知道我所試驗過的那種物
罷了。因爲無論如何我亦不能根據我底複雜觀念得到這個結論,因爲可展
和任何物
中那種顔
、重量和可熔
底集合
,並無可見的聯系或矛盾。我這裏所說的黃金底名義本質,固然是指著那種有確定顔
、重量和可熔
的物
而言,可是我們如果把可展
、固定
和在王
中的可溶
加進去,則我們仍可以有相同的說法。我們縱然知道這些觀念,亦不能因此就確乎發現出這些觀念所寓的那個物團中的其余的
質來。因爲那些物
底別的
質既然不依靠于這些觀念,而只和這些觀念共同依靠于人所不知的那種實在的本質,因此,我們便不能借這些
質發現出其余
質來。我們所能及的範圍,只以名義本質中那些簡單的觀念爲限,因此,我們便很少能夠得到確定、普遍而有用的真理。因爲在試驗以後,我雖然見到,那個特殊的物
(以及我所試驗過的具有那種顔
、重量和可熔
的其他物
)是可展的,而且可展
雖然由此可以在黃金底複雜觀念或其名義的本質中形成一個部分,而且我雖然由此使我所稱爲黃金的那個複雜觀念比以前含著較多的簡單觀念,不過那個複雜觀念既然沒有包含著任何物種底實在本質,因此,它仍不能使我確知(實際上只可以說是猜想)那個物
底其他
質;因爲其他
質並不與那個名義本質中所含的簡單觀念全
或一部有可見的聯系。因爲我還不能由這個複雜觀念知道,黃金是否是固定的。因爲在
黃、沈重、可熔,而又可展的複雜的物
觀念,和固定
之間並沒有可見的聯系或矛盾,使我確乎知道,任何東西中只要有了這些
質,固定
一定亦確乎存在。在這裏,我爲了得到確信起見,仍得從事于經驗;而且我所有的確定知識亦就以經驗爲限度,不能再進一步。
10 這只能使我們得到方便,卻不能使我們得到科學——我自然承認,一個人如果慣做合理的,規則的實驗,則他會比一個生手,較能深入物底本
,並且能較正確地猜到它們底尚未發現的別的
質,不過這只是判斷和意見,卻不是知識和確實
。在現世的平凡狀況下,我們這脆弱的才具既然只能使我們憑經驗和曆史來促進我們底實
知識,因此,我就猜想,自然哲學不能成功爲一種科學。我想,我們在各種物類,和其各種
質方面,並不能得到許多概括的知識。我們只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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