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書庫>哲學/宗教>洛克>人類理解論>第3章 沒有天賦的實踐原則第4小節

《人類理解論》第3章 沒有天賦的實踐原則

第4小節
洛克作品

  [續人類理解論第3章 沒有天賦的實踐原則上一小節]他們便不會毫無羞恥(或恐懼)地、自信不疑地安心來破壞這個規則。自然,人們如果不知道法律、或者懷疑法律、或者想逃避立法者底視線和權力,則他們亦許會屈服于當下的情慾。不過我請人先比比人底過錯同懲治過錯的鞭笞、比比犯罪同懲治犯罪的烈火、比比當下惑人的快樂、同全能者爲報複偏見所舉的手掌(職責如果是印在人心中的,一定有這種情形):比較了以後再來告訴我;人們既然看到這種景象,既然確知這種果報,他們是不是可以放縱地、毫不含糊地來觸犯他們心中字迹明顯的那種法律,來觸犯那一被觸犯便要怒目以視的那種法律。他還可以告訴我,人們既然在自己心中覺得全能立法者所印入的命令,那麼他們是否能坦然而愉快地忽略和蹂躏他底最神聖的告誡。最後他還可以告訴我,一個人既然幹犯了這個天賦的法律和無上的立法者,那麼一切旁觀者,甚至于爲民之牧者,既然亦能充分意識到這個法律和立法者,他們還能默然縱容他,不表示自己地憎惡,不稍加以刑罰麼?人底情慾中自然含有一些行動原則,不過這些原則完全不是天賦的,而且你如果聽其自由活動,它們會使人們把一切道德都推翻了。道德的法律所以要頒給我們乃是要以約束和限製這些泛濫的慾望,而慾達此目的,則這些法律又必須以刑賞來平壓人們在幹犯法律時所預期的滿足。因此,人心中果真印有法律其物,則一切人類都會有一種確定而不可免的知識,都會知道,幹犯法律一定能引起確定而不可免的刑罰來。因爲人們如果不知道或者懷疑什麼是天賦的,則所謂天賦的原則,便完全失了作用。照這樣,則他們所妄想的真理和確xing都是不能由這些原則得來;而且人們不論有這些原則,無這些原則,亦都chu于一樣不確定的遊移狀態中。

  因此,既有天賦的法律,則人們一定可以分明確知有一種不可避免的刑罰,而且這種刑罰亦足可以使幹犯法律之舉成爲可憎惡的;如果不是這樣,則人們在假設天賦的法律時。一定亦得假設一種天賦的福音——不過人們在此不要因爲我否認天賦的法律,就誤會我以爲除了成文的法律(positive laws),就沒有別的法律。在天賦法和自然法之間,有很大的差異:一種是原始印在人心上的;一種是我們初不知道,後來漸次應用我們底自然能力才知道的。在我看來,無論人們主張說有一個天賦的法律,或者主張說,不借助于成文的啓示,只有自然底光亮並不能知道任何法律:那都是各趨極端,一樣離開真理的。

  14 人們雖主張有天賦的實踐原則,可是並不能告訴我們什麼是天賦的實踐原則——各人底實踐原則是有很大差異的,因此,我想,要以普遍同意底標記,來證實天賦的道德原則,那是不可能的。只這一層就足以使人猜疑,天賦原則底假設是隨意采取的一種意見,因爲斷然主張這些原則的人們無論如何,不能告訴我們說哪些原則是天賦的。著重這個意見的人們,實在應給我們做到這一層。如果人們一面申言上帝已經在人心上印了知識底基礎同生活底規則,一面可又不能給鄰人以知識,不能給人類以安心,不能給他們指出,在人類所迷惑的一大些原則中,哪一些是天賦的:那麼我們在此,正可以懷疑他們底知識或他們底仁心。不過真正說來,如果真有天賦的原則,則人們亦正不必以此教人。如果人們真能看到,自己心上印有天賦的命題,他們一定很容易把這些命題同後來所學的以及由此所演繹的真理,分別清楚;而且要想知道什麼是天賦的真理,並且這些真理共有多少:那亦是很容易不過的事。他們一定分明知道這些真理底數目,正如同他們自己知道自己底指頭有多少似的;而且各種系統一定可以給我們詳細敘述出來。不過據我所知,人們既然不曾冒險把這些原則列出表來,則我們要懷疑這些天賦的原則,他們亦正不必多所非難,因爲就是那些以天賦原則教人的人們,亦並不能告我們說,這些原則究竟是什麼。不但如此,我們還容易看到,就是各宗派的人們縱然給我們把那些天賦的實踐原則底表格列出來,他們所列舉的原則,亦只是特別合于他們底假設的,亦只是適宜于證實他們自己教派底學說的。這就分明證實,沒有所謂天賦的真理了。不但如此,大部分人們在自身以內並看不到有任何天賦的原則,因此,他們就否認人類有自由,並且把人看得只成了一架機器。因此,他們不但取消了天賦的原則,而且取消了一切道德的原則;因此,有些人雖然不能存想不自動的主ti如何能應用法則,而在這裏畢竟不能再相信有任何道德的規則了。道德同機器既然不易調和,不易符合,因此,他們既然采取機械主義:就不得不把一切德xing底規則排斥出去了。

  15 我們可考察勳爵赫巴特(lord herbert)底天賦原則說——在我寫這部書時,我曾聽說,勳爵赫巴特曾經在其“真理論”(de ve-ritate)中把這些天賦原則列舉出來;因此,我就立刻就商于他底書。因爲我很希望,這樣大的一位天才家,應該在這一點上解了我們底疑惑,使我底探究告一段落。在論天賦本能(de instinctu naturali)的那一章 中,(76頁,1656年版本,)我曾看到公共意念(notitiae coma munes)底六種標記:一爲先在xing(prioritas),二爲獨立xing(independentia),三爲遍在xing(universalitas),四爲確定xing(cer titudo),五爲必然xing(necessitas)(就是說它們能維持人底生存),六爲契合底方式(modus contormationis)就是說直接的同意(as-sensus nullainterposita mora)。

  在他那篇簡短論文——“世俗宗教論”(religione laici)——底末了,他又論到這些天賦原理說:“這些真理是到chu有力量的,並不限于任何一種宗教。因爲它們是爲上天印于人心中的,並不束縛于任何成文的或不成文的傳說”(3頁)。他又說,“這些都是在內面法庭中所印的普遍的真理,它們就是上帝所寫的不可磨滅的文字。”他既然數出天賦原則(或公共意念)底標記,並且說它們是上帝qin手印在人心中的,因此,他就進而把這些原則列舉出來:(一)世上有最高的元宰;(二)這個元宰是必須要尊敬的;(三)能實行德xing和虔誠,就算完成了對上帝底教儀;(四)我們必須由罪惡之途,返回光明之域;(五)在經過完此生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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